主题:【讨论】【1403】问:采购人能否从中标候选人中任意选择一家作为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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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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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采购人能否从中标候选人中任意选择一家作为中标供应商?

答:不可以,只能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顺序来选定。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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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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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不可以从中标候选人中任意选择一家作为中标供应商,只能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顺序来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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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3 18:03:29 Last edit by wccd
jjchan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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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wccd(wccd) 发表:
采购人不可以从中标候选人中任意选择一家作为中标供应商,只能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顺序来选定。
采购人只能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顺序来选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中标候选人数量作出的详细规定,即“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wccd5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讨论
w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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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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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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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6 23:16:45 Last edit by w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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