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将有专属客服与您沟通!
关注微信公众号查看留言进度 接收留言处理通知
0
ID:dengmao21
行业:其他
积分:0升级还需100积分
声望:0升级还需100声望
注册时间:0000-00-00
最后登录时间:0000-00-00
请确认联系方式
请输入您的联系方式
提交留言即视为您同意遵守 《服务协议》和 《隐私权政策》
ID:langyabeilei
ID:v2862151
ID:wangliqian
原文由 庆阳(v2862151) 发表:垂改方案说区县监测站以执法监测为主,但实际上区县站仍以省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监测为主,根本未完善执法监测机制,疲于应付,机制不顺。新的监测条例就应该明确区县站纳入执法体制,而不是执法体系,成为执法一份子。这样区县监测才能安心做好执法监测,提供准确监测数据,而省市站也不能肆意过度下放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影响执法监测效率,从而贯彻中央环保垂改方案精神
ID:m3167735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对于三十多年来要求的环境监测人员扯证上岗在新监测条例中也不提了,改成“经过必要的培训及能力确认,掌握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基本技能,具备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必须的能力。”这与认证评审的要求一致。
原文由 langyabeilei(langyabeilei) 发表: 慢慢的还得走会老路上去,有些事市场化是会出问题的。
原文由 m3167735(m3167735) 发表:1.中央办公厅的规定(如下),使他们能负起责任,但实际上他们居然在监测(检测)报告上增加了一个人,那就是校核。校核的位置最初在原始记录上,是为了防止化验员粗心大意,把数据算错,结果现在被搬家,搬到了监测(检测)报告上。2.老话重提,就是重点源监督性监测不合格,副局长不高兴去企业行政罚款,非得让我们不断重采重测,折磨的合同工纷纷想尽办法离开。我全部已经写了意见,发给生态环境监测司邮箱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走会老路或完全市场均有可能,后者基源于政府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缺乏调动监测人员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