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或者校准是有区别的:强制检定是指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及环境监测4个方面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实行定点定期的一种检定。
由此可知, 同时符合下列2个条件的必须强制检定:
一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范围内。
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第一项是尺子, 但只要不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这些用途, 那么就不是必须检定。
哪些设备需要校准?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6.4.6条款规定:当测量准确度或测量不确定度影响报告结果的有效性和/或为建立报告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要求对设备进行校准。
影响报告结果有效性的设备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 用于直接测量被测量的设备, 例如使用天平测量质量;
(2) 用于修正测量值的设备, 例如温度测量;
(3) 用于从多个量计算获得测量结果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