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老师,化妆品的方法验证(比如化妆品中的铅含量检测)具体需要如何操作?
例如: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 1.3 铅,我选择第一法(石墨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精密度测试,对此我有些困惑:
(1)规范中有样品前处理的操作。我在进行方法验证时,做完标准曲线后也需要按照规范上所述的前处理方式对样品进行处理,使用经过处理的样品溶液配制成精密度所需的测试溶液进行检测。
(2)做完标准曲线后直接配制精密度所需要的溶液(用标液经过稀释配制),不使用样品并对其前处理。
不知道上面两种做法哪个正确,请老师们指点。另外,除了化妆品外,例如消毒剂这种产品,标准上也有前处理的操作,那么在方法验证时该如何操作?如果实际样品检测,按照标准所述方法进行操作即可,但是方法验证时如何操作反而不明确了,请老师们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