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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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环气候字〔2023〕6号)
2023-07-06 14:49  点击:72
   
发布单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吉环气候字〔2023〕6号
发布日期:2023-07-05
生效日期:2023-07-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我厅在对近年来碳排放报告核查、数据质量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点.pdf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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