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委托一项试验,如果检测实验室没有这个能力,选择直接分包给其他实验室,这种CNAS允许吗?
楼主,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分包外这种情况是可以的,CMA明确要求不允许全分包,CNAS无此明确要求
CNAS对分包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有哪些要求?(出具实验室自己报告的要求,或者直接将分包方出具的报告提供给客户,是否可行)
楼主,是否将分包结果纳入自身报告均可,标识使用情况如下
CNAS-R01:2023《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5.3.3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则不得在其报告或证书上使用 CNAS 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5.3.5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部分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应予以清晰标明。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从外部供应商的报告或证书中摘录信息应得到外部供应商的同意;如果外部供应商的项目未获 CNAS 认可,应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
分包有哪些记录?
1、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合同中一定要客户同意分包;2、分包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3、分包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