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mofeng2012(mofeng2012)发表:学习了原文由 生于八零年代(love418wh) 发表:谢谢老师的详细的讲解,我在网上搜过这方面的知识,网上提到加入量的80%,100%和120%三个量,是不是可以认为加入标液的含量为0.5ug*80%,0.5ug*100%和0.5*120%,换算成吸取标液相应的体积就可以了吧?
试剂空白加标就不说了,这个简单,大家都知道如何去做。
说说待测样品加标,此类加标请假严格记住两点:1、加入的量很待测在同一个水平,2、不要改变待测样的基质(加入体积尽可能的少)。按照GB 5009.12-2003测试食品中的铅的过程如下:称取2.0g样品,微波消解后定容至25mL,GFAAS测试,测得溶液中铅的浓度为:20ug/L,此时样品中铅的质量为20ug/L*25mL=0.5ug,此时加标,应该择加入的量与原来的量在同一个水平(一般就选取测试值),此时将1ug/mL的标液加入,加入的体积是0.5mL。2g的样品如果为干燥的粉末,显然在加入0.5mL的液体后破坏了基质,此时一般选取大浓度的标液加入,选取的为100ug/mL,加入5uL即可。加标后的样品按照方法进行处理,得到测试数值后计算得到含量为x1,样品中本来Pb的含量为X0,加标样品理论对应的含量为C,回收率=(X1-X0)/C*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