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谢谢老兵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对于第二个问题,我觉得没有理解到楼主的意思,比如那种两个厂厂界紧挨着,而且是高墙、车间、办公楼等,根本没法“厂界外一米,高于围墙0.5米以上”,即使要测,也只能在其它厂内测室内噪声,这个室内噪声也不适用于A、B类房间的限值,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用监测这个点吗?标准中也没有规定必须要东南西北四个点
这样执行同一标准不同的类别是可以的,因为不同位置的功能区或敏感点不同。
紧邻其他厂的厂房,可以在其它厂机器不开时监测,也可以在被监测厂停产时监测其它厂噪声来扣背景。
原文由 瓜皮卢(Ins_7fe9428a) 发表:
谢谢老兵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对于第二个问题,我觉得没有理解到楼主的意思,比如那种两个厂厂界紧挨着,而且是高墙、车间、办公楼等,根本没法“厂界外一米,高于围墙0.5米以上”,即使要测,也只能在其它厂内测室内噪声,这个室内噪声也不适用于A、B类房间的限值,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用监测这个点吗?标准中也没有规定必须要东南西北四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