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Ins_6b96c456(Ins_6b96c456) 发表:1、在获认可的能力范围内出具的证书/报告不盖CNAS认可标识,也不带认可状态声明,是对自己出具的数据缺乏自信的表现。如果这块“招牌”不想用,那就没有必要去申请CNAS能力认可。
如题:通过CNAS认可的项目,检测报告一定要带CNAS标志吗?不带CNAS标志可不可以?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客户是欧美的,说不在乎CNAS,直接出就好。很简单的理由。
在认可的能力范围内,出具的证书报告完全符合CNAS规定,我找不到不盖CNAS认可标识,或不声明获CNAS认可的理由。既然自己有把握能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不知道盖了章会吃什么亏,无非就是怕承担违规的责任。现如今CNAS官网公示的受罚机构,相当一部分受罚机构,是因为对出具的证书报告的审核马虎不认真,出具了违反CNAS规定的证书报告。几乎绝大部分都是因出具了带有CNAS认可标识,和(或)带有认可状态声明的,超认可能力范围的证书报告,或者是未授权的“授权签字人”签署的证书报告也闭着眼睛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