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有个问题一直没搞懂:药典与CNAS对方法确认方法验证的定义怎么是反过来的?

浏览0 回复14 电梯直达
xx_dxd_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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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药典(USP): 通则<1225>是“方法的验证method validation”。该通则中给出了用于新方法验证的各种参数。通则中的建议可以被药品实验室用作自行制定方法的验证。  通则<1226>是“方法的确认method verification”。该通则用于实施药典和标准方法的实验室。这些内容也适用于实验室应用其他实验室验证过的方法。

查中国药典2020版,采用的是与上面一致的定义,简单可以理解为,确认是针对已有标准方法,验证是针对新开发的方法。

但是看cnas的规定却是反过来的:

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在引入检测或校准方法之前,实验室应对其能否正确运用这些标准方法的能力进行验证,验证不仅需要识别相应的人员、设施和环境、设备等,还应通过试验证明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精密度、线性范围、检出限和定量限等方法特性指标,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间比对。

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方法的选择:实验室应对首次采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技术能力的验证,如检出限、回收率、正确度和精密度等。如果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标准方法中未能详述但影响检测结果的环节,应将详细操作步骤编制成作业指导书,作为标准方法的补充。当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涉及到检测方法原理、仪器设施、操作方法时,需要通过技术验证重新证明正确运用新标准的能力。

方法确认:a) 任何对标准方法的偏离,都必须进行实验室确认,即使所采用的替代技术可能具有更好的分析性能。b) 实验室应通过试验方法的检出限、精密度、回收率、适用的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等特性来对检测方法进行确认。

越看越糊涂了。。。

——————

又找到了一篇外文的解说,感觉是跟药典的说法一致的。validation是验证新方法是否有效,verification是确认已有标准方法能够被满意的执行。

In general, two stages are needed before a method can be used in a laboratory: first, to prove that the method is fit for purpose and secondly,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laboratory can properly perform the method.

—    The first stage is the validation of the method. Validation is conducted by performing a method comparison study, usually by one laboratory, followed by an interlaboratory study (see ISO 16140-2, ISO 16140-5 and ISO 16140-6). In the case when a method is validated within one laboratory only (see ISO 16140-4), no interlaboratory study is conducted.

—    The second stage is method verification, where a laboratory demonstrates that it can satisfactorily perform a validated method. This is described in ISO 16140-3 (publication planned in January 2021). Verification is only applicable to methods that have been validated using an interlaboratory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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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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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水有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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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的验证范围应该是只针对新扩项的通用标准,不包括新建方法。这里的验证不是同一个概念,没有必要把他们等同起来,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xx_dxd_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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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
CNAS的CL052与A002都已经更新了,原来的已经完全变了
请问现在是怎么规定的?我以前一直按药典的说法理解,感觉还是挺清楚的。但是看cnas的规定越看越糊涂了
yayic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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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药典所说的确认和验证,等同于CNAS上所讲的验证和确认。两者概念上有扭巴。在CNAS确认是对其预期用途的确定,而验证则是证明实验方法的落地。所以,在对制药企业咨询中要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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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yayicuo(v3253952) 发表:
实际上药典所说的确认和验证,等同于CNAS上所讲的验证和确认。两者概念上有扭巴。在CNAS确认是对其预期用途的确定,而验证则是证明实验方法的落地。所以,在对制药企业咨询中要注意这一点。
是,我先一直按药典理解的,后来发现cnas用词完全反过来的,真是有点麻烦。
次元之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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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q07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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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还是CNAL的时候我们从医药行业转过来,就发现很多问题!!只可惜医药化工行业待遇低,一路从电子玩具环境走过来!楼主的问题十几年前就有体会!cnal一路发展过来也是摸索中前行!按照欧美的来吧,欧美每个细分领域都有他们的华为!!
yayic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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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一致才好,不能搞特殊,毕竟标准的统一,才是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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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lfq07222000(lfq07222000) 发表:
当初还是CNAL的时候我们从医药行业转过来,就发现很多问题!!只可惜医药化工行业待遇低,一路从电子玩具环境走过来!楼主的问题十几年前就有体会!cnal一路发展过来也是摸索中前行!按照欧美的来吧,欧美每个细分领域都有他们的华为!!
这么看来,cnas不如药典严谨。中国药典参考了欧美的成熟体系,又经常修订,看来还是问题少很多
脚后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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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xx_dxd_xx(xx_dxd_xx) 发表:
这么看来,cnas不如药典严谨。中国药典参考了欧美的成熟体系,又经常修订,看来还是问题少很多
cnas不也是照搬ISO标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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