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
正本文件可以销毁,也可以保留,这个内部需要做出文件化规定,实验室的作废文件,在现场适用时都要加盖“保留文件”+“作废文件”,因为文件的保存形式要考虑实验室实际用途,还要防止实验室混用,对现场人员使用起到提醒作用。
个人认为,现场仍然适用的旧版文件(尤其是旧版检测方法标准),不是
加盖“保留文件”+“作废文件”标识,而是加盖
“限用说明”。在现场出现的文件,均为“有效文件”,不存在“保留文件”一说。只要盖有“作废文件”标识,就说明该文件已废止,不允许在生产现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