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说“当有同名法律时,较早发布的一定会有‘废止日期’”的是你,说修订前后同名《计量法》没有新旧版本的也是你。问你修订前的同名《计量法》为什么没有“废止日期”,你搬出后者来回答。继续问你,既然没有新旧版本,那修订前的《计量法》还有没有效。不应该由你这个学术流氓来举证自圆其说吗。你学术流氓采取这种无赖式的回复想甩锅是不是?你不能举证自圆其说,而且还要继续搅局,那我就一直骂下去,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
你不是很会复制粘贴吗?有胆量把“修订前的《计量法》有效还是无效”证据,复制粘贴出来就是了。
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那你倒是找一部经过多次修订的、一定有“废止日期”的、较早发布的同名法律出来堵我的嘴呀,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如果一份证据都拿不出,就老老实实地承认,这就是你这个学术流氓自拍脑袋、没有任何依据的、无中生有瞎编杜撰出来的屁话。国家标准也好,国家规范也好,组织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也好,哪一类没有“版本号”?哪一类没有新版本替代旧版本的声明?你学术流氓就是要躺进棺材都要伸手,没完没了地在这里搅屎,不到寿终正寝誓不罢休是不是?我奉陪到底。
我说的是“当有同名法律时,较早发布的一定会有‘废止日期’”,并且说“修订前后同名《计量法》没有新旧版本”,因为修订前的同名《计量法》没有“废止日期”,因此修订后的计量法版本没有改变,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其发布日期与实施起始日期并未改变,仍然现行有效,只不过同一个版本的计量法经历了多次修订而已。国家标准也好,国家规范也好,组织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也好,所有这些“文件”的管理,都有修改、修订、换版的管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