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量 体 系 不 符 合 项 报 告 单
JL05-09
不符合单编号 2005-01-08 不符合类型 实施性
责任人/部门 质量负责人 被审核人/部门 检验人员
审 核 时 间 2005.05.31 内审员签名
不符合项描述:
依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对本站4月1日质量体系运行以来受理的抱怨行审核,发现本站没有主动向委托方征求意见,不符合评审准则16.1的规定。
内审组长签名 责任部门/人签名
纠正措施:
1、 在服务窗口摆放《委托方满意度调查表》,并设立意见箱并提供传真号码、电话号码、地址,方便委托方回传或邮寄。
2、 在五日之内完成。
跟踪验证情况:
已发出《委托方满意度调查表》,意见箱已设立。
跟踪验证人 质量负责人 时间 2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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