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happyjyl 发表:原文由 lianlxh 发表:
我不是学习药学的,从分析化学的角度我通常会那么说。在上报新药的申报资料关于标准的部分,通常都是按照药典的要求那么做,但具体为什么不清楚。
所有的有关杂质通常都要按照那种格式来做和写资料。
我想了想我的那两个问题,其实跟药没什么关系。我就是想问:(1)测含量肯定是要对照品的。但这里只是测杂质,为什么不能直接计算杂质所占百分比,而是一定要做对照、然后通过外标法之类的来计算呢?(2)对照溶液需要稀释时,为什么不直接配成较稀的对照溶液,而是要先配成对照溶液再稀释呢?谢谢!
原文由 duliuhui 发表:
1、直接以面积百分比计算含量会有一定的误差,因为对于同一条件(气相为检测器、液相为某一波长)各个组分的响应值是不同的,即相同含量的2个组分,测定得到的峰面积可能是不同的,有时还会差异很大。所以在要求较高的定量中,不选择单纯的面积归一化法(即你说的百分比)。而采用外标法或内标法,因为以该物质标准品本身作对照,避免了这样的误差,比较准确。
2、配制较稀的对照溶液,采用多步稀释主要是考虑误差问题,如果一次配制的话,极微量的称量的误差是比较大的,多步稀释能够减少这样的误差;如果一次称量的量在天平准确范围内可以一次稀释到位。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在数据处理版专门进行了论述(虽然不很适合你这个问题),有空可以去看下。
原文由 happyjyl 发表:原文由 lyixuan 发表:
1、杂质标准品不容易得到
2、杂质和主产物响应因子相似,但是在低浓度时线性不好,就用主成分稀释到与限度接近的浓度做外标对照。
其实也是外标法,只不过标准物不是杂质本身,而是主产物而已,对于多个杂质包括未知杂质都可以比较。
检测结果与面积归一法直接得来的结果有微小差异,我以前的一个产品每次两个结果相差在0.03%以内,通常修约后是一样的,但药典上是要求做主成分自身对照。
我从事药品生产行业
多谢!能不能再解释一下响应因子?我是搞药品注册的,希望今后多交流。
原文由 lianlxh 发表:原文由 happyjyl 发表:
我也是在翻译资料时遇到的。就我看到的资料而言,测定杂质含量时有以下几种情况(假定已知的杂质是A和B,其它都是未知杂质。杂质A的限度为0.1%,杂质B的限度为0.2%,总杂质限度为1.0%。):
1.用对照溶液测定--用对照品和一定量的杂质A、杂质B制成对照溶液,使对照溶液中杂质A的含量为0.1%,杂质B的含量为0.2%。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杂质A和杂质B的峰面积不应超过对照溶液色谱峰中相应的峰面积。
2.用对照溶液的稀溶液测定--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的含量都是25ug/ml,然后取1ml对照溶液,稀释成100ml,得到稀溶液。在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不计主成分的峰,任何其它峰的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稀溶液主峰的峰面积(1.0%)。我的问题是:(1)假设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主成分的峰面积为X,溶剂的峰面积为Y,其它所有峰的峰面积之和为Z,为什么不直接用Z除以X以得到总杂质含量,而要用对照溶液的稀溶液呢?(2)为什么要先制成对照溶液再稀释,而不是直接制成含量为0.25ug/ml的对照溶液呢?是为了避免误差吗?
3.自身对照--取供试品溶液(溶液M)1ml,稀释成100ml(溶液N)。把溶液M和N分别进样。溶液M的色谱图中,不计主成分的峰,任何其它峰的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溶液N色谱图中主峰的峰面积(1.0%)。
大学时没有好好学习,很多基本的东西没有搞清楚,所以现在拿上来请教。是不是在没有对照品的情况下才会用供试品自身做对照呢?
另外,你提到“标准品”。我记得在药典还是什么地方看到过:对于生物制品是叫“标准品”,其它都是叫“对照品”。
我不是学习药学的,从分析化学的角度我通常会那么说。在上报新药的申报资料关于标准的部分,通常都是按照药典的要求那么做,但具体为什么不清楚。
所有的有关杂质通常都要按照那种格式来做和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