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帖】国际上对数字家电产品回收利用的立法现状

浏览0 回复1 电梯直达
太白金星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随着人类对环境和健康要求的提高,人们对日常生活中使用和消费的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也越来越重视。近年来,“电子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不仅成为社会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困扰全球的大问题。

电子废弃物,又称电子垃圾,是指电子设备或仪器达到其使用寿命后,所遗留的组成零件与材料的总称。一般而言,这些残余的零部件在拆解或是焚化后,均为有毒物质。原始的处理手段只能通过焚烧、破碎、倾倒、浓酸提取贵重金属、废液直接排放等方法处理,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生态后果,因此,如何通过先进技术收集、处理、回收与再次使用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欧盟
欧盟早在1992年就提出了“整合性产品政策”(Integrated Product Policy,IPP),以产品生命周期的观点,提升产品环境绩效,借以发展更加绿色的产品。欧盟后来推行的包装材指令(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1994)、使用能源产品生态化设计指令草案(EUP,2003)等,均把环境化设计的概念融入其中。

2003年2月13日,欧盟颁布了两项电子指令,即《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相关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WEEE明确要求欧盟所有成员国必须在2004年8月13日以前,将指导法令纳入其正式法律条文中,2005年8月13日正式推行。RoHS指令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任何新电气及电子设备均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二苯乙醚。“双指令”差不多涵盖所有电器,包括家庭电器、视听器材、个人电脑等资讯科技设备、办公室设备、移动电话、玩具、钟表和大部分灯饰。

WEEE指令的主要目的为:促使欧盟成员国设立收集点及系统,让消费者购买新产品时,能交回旧设备,毋须缴付手续费;把寿终正寝的电气及电子设备有效地分拆和循环再造;达到在2006年12月底前将废料回收并循环再造的目标;要求生产商就承担废料收集、循环再造及处置的财政责任提供保证。至于法例生效前的废料,在某些情况下,工业用厂家须与生产商分担处理费用。
德国
德国的电器及电子产品废料法例《ElektroG》于2005年2月通过,同年8月13日生效。之前,德国一直依据上世纪90年代先后出台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以及《信息产业废旧设备处理办法》对废旧家电进行积极的回收利用。根据《ElektroG》,生产商将成立及出资营运一个以Elektro-Altgerate Register名义成立的联合机构(注册办事处设于巴伐利亚菲尔特),生产商可按意愿加入,但必须全部注册。联合机构的工作包括:向生产商收集关于电器及电子产品数量和类别的资料、跟进回收站废料盛载箱的情况、计算每家注册生产商需收集的废料数量等。
西班牙
西班牙于2005年2月25日通过有关法令。所有电器及电子产品生产商必须向全国工业机构注册处登记。生产商登记后仍须遵守地方规定。生产商可个别履行废料管理责任,亦可参加集体计划。如果生产商选择参加1个或以上的集体计划,这些计划须得到其运作地点的地方当局认可。
法国
有关法例于2005年上半年通过。根据法例,法国将设立电器及电子产品生产商全国登记册,列出关于产品面市及弃置的资料。2005年8月13日后,每家生产商须分别收集及处置废料。当局会根据生产商的产品类别以及该年推出市场的私人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数量,按比例分配责任。生产商可直接履行责任,或参加由认可机构管理的集体计划。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气相色谱仪(GC)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可能感兴趣
太白金星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意大利
有关法例于2005年上半年通过。为监管电器及电子产品废料管理情况,以及计算全国营运商的市场份额,意大利将设立全国登记册,列出须负上财务责任的生产商资料。登记册由环境保护部管理,只有已向商会注册的生产商可载入登记册。生产商须个别履行财务责任、参加集体计划或混合计划。
其他欧盟国家
希腊已于2004年3月5日将WEEE及ROHS两项指令转化为法例。据希腊当局表示,他们已将两项指令完全转化为新法例,并明确履行责任的所有限期。在荷兰,取代原有循环再造电子废料规例的新法例已于2004年8月13日生效。塞浦路斯也于限期前将指令转化为法例。

尽管大部分成员国已设立机制,确保生产商承担回收、循环再造及财务责任,让有关法例顺利实施,但部分成员国却未能赶及在2005年8月13日推行此法例。欧洲委员会已着令英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意大利、马耳他及波兰这8个成员国立即全面采纳WEEE指令,不得拖延。

总体来说,欧盟成员国将设立全国机构以监管国内的电器及电子产品废料处理制度,而实际的财务及管理责任仍须由生产商或进口商肩负。生产商可个别履行责任或参加集体计划。
日本
日本是家电生产王国,也是废弃家电大国。为了解决资源再利用和环境污染问题,日本制定了《家用电器回收法》,并已从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并且详细规定了再回收的比率。根据此法规,主要的家用电器生产商分别以独立或合资方式成立回收工厂。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消费者也有承担家电处理、再利用的部分义务。
美国
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了一些强制性的条例。2002年,政府针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又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法令,对从事回收家电产品中制冷剂的人员资格、使用的设备以及回收比率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过程能够达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指标。作为电脑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美国也把电脑等电子产品归入家电产品类进行法律上的约束。美国当局还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确保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以此推动包括废旧家电在内的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赞贴
0
收藏
0
拍砖
0
Last edit by tanghuizhi01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