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一本好书之——解析中国皇朝管理:黄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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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守成领袖:高瞻远瞩(4)


  而反观秦朝,其之所以短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注意吸取历史的教训,不注意从历史中寻找治国智慧。贾谊说"假使秦王能够学习前朝的历史,以及殷朝和周朝的事迹,学习其治国的经验和智慧,来管理自己的朝廷,那么后来即使有一些不成器的君主,也还不至于有灭亡的危险"(《史记》)贾谊的话很有道理。但是,秦始皇父子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不仅没有吸收前朝治国的智慧,甚至对于秦国先祖安土息民的经验也弃而不用,反其道而行之。缺乏治国的智慧,又何谈领导一个王朝成功转型以至长治久安呢。

  治国还需对现实状况的透彻把握。一些创业君主,在打天下的过程中,雄才大略,定天下的时候,也是满腹经纶,但就是缺乏对现实局势的准确把握,导致失败。错误的战略之所以出现,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没有吃透其时的现实条件,以主观臆断来代替客观现实。

  蜀汉刘备集团,创业期间可谓成绩出众;占据四川后,力量也不弱,取天下的战略方针也非常明确,加之有蜀道天险,应该说具备进一步开拓疆域的实力和机遇。但是,刘备在进入四川,登上皇帝的宝座后,没有看透当时的形势。在关羽失掉荆州后,急于为关羽报仇,收复荆州。从道理上说,这个伐吴决定也不能说错。只要再次占领荆州,就可以东出中原,与曹魏争雄。而当时的战略态势是,刘备集团如果出兵东吴,就会陷入两面受敌的窘境中。出击东吴的最大战果也不过是收回荆州,以当时蜀汉的力量不可能彻底击败东吴。但是,刘备自恃有雄兵七十万,坚持伐吴,最终身死白帝城。刘备的儿子刘禅,不仅没有治国的经验,对现实的判断更是错上加错。他听从丞相诸葛亮的计策,多次应允诸葛亮带兵伐魏。实际上,从当时来看,蜀汉的经济力量是三国中最弱小的,其时应将战略重点放在治理国家上,而不是继续穷兵黩武,东征西伐。

  第三,治国要求对未来的明智判断。作为守成皇帝,不仅要考虑自己在位时王朝的安危,还需要奠定王朝未来发展的基础。对未来的明智判断,是建立在对历史经验的吸取和对现实情况判断的基础上的。

  汉初,刘邦分封了许多异姓王。但是,历史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的逼迫,使得刘邦转变了想法,认识到分封异姓王与维持刘氏家族的统治地位和汉王朝的长治久安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当汉朝元气初步恢复后,刘邦便开始了剪除异姓王的斗争。这场斗争始于高祖五年,止于高祖十二年,前后共八年时间。在消灭异姓王的过程中,刘邦又错误地认为分封刘氏子弟为王能屏藩皇室,也无离心背德之虞。所以,在高祖十二年刘邦杀白马起誓:有再封异姓王的天下共讨之,史称"刑白之盟"。这个判断虽然比分封异姓王进了一步,但还是没有把握住总趋向,从而埋下了"七国之乱"的祸根。到文、景二帝终于认识到,要保证王朝的完全和稳定,同姓王也不能要。因此,从文帝开始,经过景帝,虽然没有把同姓王彻底消灭,但还是逐步削减了诸王的实力,统一了全国的行政和财政。反观西晋时期的晋武帝,则没有汲取历史的教训,致使历史重演,最终酿就了"八王之乱",西晋也成为短命王朝的一个代表。

  三、用人不当是最大的失误

  皇帝需要有一批谋臣为王朝谋划未来。而在众人之中,有忠有奸;在意见之中,有好有坏,需要领导者从中辨别,采纳正确的意见。尤其当意见不再是对与错泾渭分明,而是在各种不同的正确意见中进行选择。选择的出发点是保证万世基业能够长青。

  因为用人不当,奸臣当道而导致短命王朝的有很多,最典型的莫过于秦朝。秦二世胡亥当政期间,这个问题非常尖锐。首先,胡亥重用了宦官赵高。作为一个宦官,赵高利用帮助胡亥登上皇位的机会,获得了胡亥的信任,并大权在握。赵高无恶不作,无所不为。他首先向胡亥建议杀掉秦始皇的大儿子扶苏,又建议杀掉大将蒙恬和蒙毅。如果说这还是集团内部权力斗争的话,那么赵高建议胡亥身居后宫,不理朝政,则是在乱政了。二世二年,赵高对胡亥说:天子之所以常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也。胡亥居然听从了赵高的建议,深居宫中,不理朝政,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所有的大事都交给赵高来决定。在秦朝的统治还没有彻底巩固的时候,秦却暴疾而亡。

  四、谋略:目标管理中的策略

  由于某一件事情没有解决好而误了大事的例子史上并不少见。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谋略相对于战略,毕竟层次要低。没有正确的战略指针和战略手段,即使谋略再高明,解决了一时一地的问题,也不能取得长期的成果。而战略正确,却缺乏解决具体问题的谋略,也不会实现长期的战略目标。

  在汉景帝时期,汉景帝认识到同姓诸王对中央政府的威胁,因此听从晁错的建议开始削藩。这个战略无疑是正确的。当时诸侯国,在自己的领地之内拥有军权、行政权、铸币权等权力,俨然一个"独立王国"。如果地盘大、人口多、资源丰富,其实力可以超过中央政府的实力。当时吴国的吴王刘濞,地处长江中下游,富饶之国,鱼米之乡。吴王煎矿得钱,煮水得盐,富甲一方,势可敌国。长此以往,势必尾大不掉,成为中央政府的心腹之患。但是如何进行削藩呢?这就是一个谋略问题。削藩的同时要保持社会的稳定,这就是一个矛盾。景帝在没有全面考虑诸侯国和中央政府的势力对比,也没有在削藩之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就下旨削藩,而且也没有将藩国的全部土地都取消,只是先削去了楚王的东海郡和赵王的常山郡,以及胶西王的六个县。这只能打草惊蛇,使得这些诸侯王对削藩有所警惕,而且给他们反击朝廷提供了准备时间。在吴王刘濞起兵造反之后,景帝又犯了一个错误,听从袁盎的意见,杀掉了主持削藩的晁错。这一招不仅削弱了自己的力量,更是给诸侯国提供了起兵的口实,证明诸侯王们"清君侧、诛晁错"的口号是正确的。削藩前期,中央政府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步,还差点被诸侯王们推翻。之后,景帝吸取教训,重用周亚夫为平叛大将。周亚夫向景帝建议:楚兵彪悍轻捷,难与争锋,应该暂时放弃梁国的部分地方,引诱并牵制吴国和楚国的军队,达到守梁而疲敌的目的,同时断绝吴国和楚国的粮道,只有这样才能取胜。景帝听从了周亚夫的策略,只三个月就平定了七国之乱。

  我们前面提到,五代时期武将拥兵自重,成为五代更迭频繁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影响长治久安能否实现。五代后汉隐帝刘承佑,他也意识到武将们可能造反,但他的谋略是趁武将们带兵在外时,杀掉这些武将的全家,以威吓这些武将。此举可恨,尤为可笑。大将郭威听到自己被抄家之后,立即带兵返回京城,囚禁了隐帝,然后废汉而自立,建立了后周王朝。赵匡胤则是"杯酒释兵权",用荣华富贵的生活换取了武将们手中的兵权,从而结束了五代时期朝代更迭频仍的历史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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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广纳英才:"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
(1)


  第三节


  创业阶段,人才是创业集团走向成功的动力。没有人才的创业不过是一个童话。创业阶段,由于存在多个相互竞争的集团,人才在选择对象时有充分的余地;而创业者要想招揽到人才,就必须通过各种策略吸引、延揽人才。创业成功之后,要想坐稳天下,也得需要人才的辅佐。那么,在守成阶段是不是也和创业阶段一样,不拘一格降人才呢?

  外部环境的变化,守成集团面对有大量人才,其时不再是如何吸引人才,而是如何从中选出对自己有用的人才,对王朝的长治久安有用的人才。而选出的人才,由于缺乏集中展示自己才华的战时环境,所以能力的发挥和表现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而且,选出的人才一旦进入统治集团,成为官员,将会掌握较大的权力,带来较高的收益。这势必要求守成治国的君主能够识人、用人,并能够监控各级官员的行为,保证王朝的稳定。

  现代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三个要素:招聘和选拔、绩效评估、劳资关系。在中国古代皇朝也可以找到相应的要素。招聘和选拔即是对官员的选拔;绩效评估即是对官员的监察和课考;劳资关系可以等同于皇帝与官员的关系。在守成阶段,一个规范的人才制度会成为后世人才政策的框架,直接影响王朝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守成君主的人才政策和人才制度的重要性,对于一个王朝来说,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对官员的监察和课考,与这一阶段的制度建设紧密联系,我们将在第四节进行分析。

  一、广纳英才:"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

  唐太宗李世民在一次科举考试结束后,站在午门城楼上看着新进的进士们鱼贯进入朝堂,高兴得对左右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这句话充分表达了坐定天下的皇帝们对于人才的态度,那就是要将人才都纳入到体制中来,为我所用。但是与创业阶段不同,现在皇帝们不再是"不拘一格降人才"了。坐天下的皇帝是人才唯一的"买方",已经有资本、有条件对人才进行挑选,并将这种挑选纳入到一个比较稳定的制度框架之内。皇朝成长阶段,对人才进行选拔和招聘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乡举里选,即通过推荐进行的人才选拔;二是九品中正制,这是荐举制的一个变种,实际上是依门第进行选拔;第三是科举制。

  1、乡举里选:荐举拔人是捷径

  我们曾谈到创业集团通过荐举选拔人才,只不过这种荐举没有制度化,也不规范。一旦进入治平阶段,就必须也必然启动制度建构,并在制度建构中行为。

  乡举里选主要是在汉朝,特别是在高祖、文帝和景帝时期逐步发展,汉武帝基本定型,且一直延续到东汉末年。该制度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不定期的,譬如老皇帝死了,新皇帝即位,往往就下一道诏书,希望全国各地选举人才到朝廷;或是遇着大荒年,大水灾,或是大瘟疫,这表示政府行政失职,遭受天遣,也常下诏希望地方推举贤人,来为政府说话,或替国家做事。这些选举是无定期的。这样选举来的人,多半称为贤良。贤良选到了政府以后,照例由政府提出几个政治上重大的问题,这叫做策问。策,一种竹片。问题写在竹简上,故称策问。一道道的策问,请贤良们大家发表意见,这叫对策。政府看了他们的意见,再分别挑选任用,这是一个方式。这一种选举,既不定期,也无一定的选举机关。地方民意也可举,三公九卿、政府大僚,也可举。

  第二种是特殊的选举,譬如政府今年要派人出使匈奴,出使西域,需要通晓其他语言,能应变。政府下诏征求,只要自己有此才干,就可以报选。又如黄河决口,需要晓习治水的人,大家知道有这种人才,大家可以举,自己觉得有把握,自己也可直接来应选。这是一种特殊的选举。

  后来又推行一种有定期的选举,那就是选举孝廉。汉代一向有诏令地方察举孝子廉吏。作为地方长官,其职责不仅在管理行政,还需为国家物色人才;若一年之内,连一个孝子一个廉吏都选不出,是没有尽到长官的责任。无论如何,每年每郡都要举出一两个孝子廉吏。汉代一百多个郡,至少每年要有两百多个孝廉举上朝廷。汉代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一年一举的郡国孝廉。

  在汉朝初年,这种制度还没有定型,就已经成为西汉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通过这种荐举制,朝廷可以将绝大多数的人才纳入到体制中来。在现代组织管理中,重要岗位的选拔、重要人才的延揽,也多采取荐举的方式。这个方式的最大优点是,荐举人对被荐举的人才比较熟悉,能够全方位说明对象的各方面优点和缺点,及至选任后进入角色也比经考试录用的人员为快。也因为基本了解当事人,知道他哪方面能力强、哪方面能力不足,可以尽可能地做到能力与岗位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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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广纳英才:"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
(2)


  2、九品中正制:古时的门第、现时的裙带

  及至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汉献帝逃亡,中央与地方之间失却了有效联系,一切制度全归紊乱,乡举里选的制度,也就无从推行。朝廷用人没有了标准,尤其是武人在行伍中滥用人员,不依制度。新生的曹魏集团,以陈群为尚书,掌管吏部,始创九品中正制。制度规定,当时在中央任职、德名兼备的大僚,由各州郡分别公推大中正一人,由大中正下再产生小中正。然后由中央分发人才调查表,此项表格中,把人才分成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表内详载其年籍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主持这项工作的称九品中正。这些表格,由小中正襄助大中正核定后呈送吏部,吏部便根据此种表册之等第和评语来斟酌任用,行使黜陟。这样一来,官吏之任命与升降,有相对成型的标准。曹魏初年行此制时,吏治得到澄清。曹操集团能够夺取天下、守住基业,与这个制度也有一定关系。

  但是,九品中正制的最大缺点在于做官要依靠个人的名望,要得到当朝大臣的肯定。而名望是个比较虚的东西,获得名望的最可依赖和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出身于高门之家。一统天下的晋代,一直到南北朝,都继续采用九品中正制,这样日积月累,优点用之殆尽,缺点日益突出、扩大,毛病就恶化为致命伤了。首先是人人都想获大中正的提拔,便纷纷集中到大中正所在地的中央。再则中正评语,连做官人和未做官人通体鉴评,吏部凭此升黜,如是则官吏升降,其权操之中正,而不操于本官之上司。于是做官的为袭取社会名誉,却不管自己本官职务与实际工作,而其上司也无法奈何他。到了南北朝时期,这种九品中正制的选拔人才机制终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从组织演变和动态管理的角度来看,九品中正制实际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环境的变化,荐举制的一个变种。不再是乡举里选,而是一种普遍考评,相当于制设一张通用的人才普查表,从而锁定一个目标群体,然后根据评测结果相应安排人才的工作。此制度优点在于组织可以拥有一个庞大的人才信息库,缺点在于容易被表面现象蒙蔽,仅依靠印象或关系来评价人才。如此的结果,清谈盛行,裙带众多,真才匿迹,实干空乏,致使长达三百多年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不仅没有出现一个盛世,反而是政权并立,更换频迭。

  3、科举制:延续至今的学识选人

  科举制的本质就是不设前提、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人才。科举制初创于隋,成熟于唐。唐太宗李世民的"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典故,就是采用科举制选拔人才的写照。从皇朝的发展史来看,科举制为皇朝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条件。透过科举制度,各路人才都可以依靠自己的学识进入到体制中来,为统治集团服务。这不仅为皇朝的发展提供了人才资源,而且将大批体制外的人才纳入到了体制内。除此之外,科举所考察的科目都是有利于皇朝稳定的科目,通过科举,这些学问成为了当时知识分子奉行的圭臬,从而为皇朝的统治稳定提供了意识形态支持,这一点我们还将在文化建设部分分析。

  科举制的人才选拔方式,首先在于其选拔程序。科举制的程序设计是认才不认人,不论出身,只要能够通过考试,基本可以顺利进入统治集团。其次,科举制的选拔标准主要是注重学问和学识。这比依靠门第和声望的选拔方式,更能考察人的能力。虽然学问大不一定能力高,但是毕竟有一个较为妥当的标准了。再次,科举制的覆盖范围广。荐举制的一个缺点就是,那些没有多少熟人,地处偏远的人才,被荐举的机会大大少于那些住在名城大都、关系广泛的。在科举制下,生活在什么地方、与那些人交往,都不再成为人才进入体制内的障碍,至少不再是主要障碍。

  当然,这种考试制度也存在有自己的弊端。首先,一次考试的局限性。通过一次考试,是不可能全面考察出人才的全面素质,况且"一考定终身",实质上失去了选拔人才的本意。对于人才,有通才和专才之分,而科举考试是所有考生都面对同样的考题。这样,就会把一些真正需要的人才拒之门外。其次,考试的内容多是书面知识,现实能力较难甄别。

  尽管有某些局限,对于那些希望将人才纳入到体制内的君主而言,科举制在当时还是最公平和最有效率的。另外,也不能完全抹杀荐举的作用。从皇朝成长阶段看人才选拔机制,可以得出的经验是:第一选拔行为要制度化和规范化,第二选拔方式要尽量的客观,第三另行辅之以其他如荐举等方式。

  二、创业成果:分享还是独占

  创业阶段,由于环境比较艰苦,形式比较紧迫,创业集团的领导层与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创业成功之后,由于君臣之间绝对地位的变化,组织面临压力的变化,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发生变化。这种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皇朝目标的实现。

  历代皇朝的演变给定的逻辑是,第一代守成君主与臣下的关系,不仅决定了皇朝今后的君臣关系趋向,而且还将影响到皇朝能否在创业之后直接进入稳定成长的阶段。君臣关系处理的好,臣下的积极性很好调动,氛围也较为和谐;而处理不好,则可能会使整个集团充满了恐惧和担忧,直接影响到皇朝的长治久安。在历史上,这一阶段的君臣关系类型,大体上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种类型:和平共处型、伴君伴虎型和臣强主弱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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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广纳英才:"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
(3)


  1、和平共处型

  这是最理想的一种关系类型:君臣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能够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维系了组织的团结和战斗力。

  历史上的守成君主,在君臣关系上做得比较好的首推唐太宗。唐太宗在唐朝创业时期就是创业集团的主要领导核心。之后,他成为第一代的守成君主。但是唐太宗并没有因此自高自大,而是正确处理了朝廷与战功显赫的大将们之间的关系。他没有通过残酷的手段将手握重兵的大将们除掉,大将们也由于唐太宗对待君臣关系的正确措施,没有拥兵自重,造成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可以说,贞观之治的出现与李世民能够正确处理君臣关系有很大的关系。

  贞观元年,他对大臣们说:"正主任邪臣,不能致理;正臣事邪主,亦不能致理。唯君臣相遇,有同鱼水,则海内可安。朕虽不明,幸诸公数相匡救,冀凭直言鲠议,致天下太平"(《贞观政要》)。这段话说出了君臣关系的实质:虽然有贤明的皇帝,但如果所用非人,则不能实现天下大治的目标;而如果只有贤明的大臣,而皇帝昏聩,也不能达到天下大治。基于这个认识,李世民在处理君臣关系问题上,具有四个明显的特征:一是选贤任能,不计亲仇;二是虚心纳谏,共商国是;三是知人善任,委任责成;四是视疾吊丧,亲如家人。这些特征概括了中国古代王朝贤明君主用人的所有优点。总的来看,这几个特点在贞观年间是贯彻始终的。

  领导之于下属,仅依靠制度上的措施来使用和控制,只能是停留在做事层面,而辅之以感情来相处,则很容易形成团队,交至心灵。虽然工作上的归工作,感情上的归感情,但是下属对领导的遵从若只是一个制度上必须,不是发自内心的话,很难长久的和平共处。开国名将李勣暴疾,医生说必须用须灰治疗。李世民就把自己的胡须剪下来,烧成灰来和药,为李勣治疗。李勣病好了之后到李世民面前谢恩,顿首流血。李世民回答他说:我是为了江山社稷,不是为了你个人啊,你谢什么呢?除了对臣下在生活上关心外,李世民还主张要以至诚待臣下。《资治通鉴》中记载,李世民曾对臣下说:皇帝自己就很奸诈,又怎么去责备臣下奸诈呢?我以至诚治理天下,每当看到前朝的帝王们用奸诈的权术来对待他们的臣下,我对此感到非常耻辱。从某种意义上说,诚信是团队精神的基础。君主以诚待臣下,臣下也必然以诚报答君主,君臣相待以诚,其力断金的。制度固然重要,是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础。但是,制度并不是万能的,当组织对环境变化的适应力逐渐迟钝,制度也必僵化。要想使组织长久处于一种向上的状态,主动权还是在于组织的领导。只要组织领导深谙领导之道,对下属生活上予以关心,成长上给与帮助,下属必定竭尽全力。
  2、伴君伴虎型

  君臣关系的第二种类型是伴君伴虎型。如此的君主关系,肇始于君主自恃对臣下的绝对权力,给臣下一种天威莫测的感觉,臣下们就如同伴随着一只随时会发威吃人的老虎一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经常地处于一种恐惧之中。此景此情,臣下对君主不再是知无不言,反而时时刻刻揣摩君主意图,以君主的态度为态度,以君主的意见为意见。道理很简单:组织环境千般变化,万般复杂,很需要组织成员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地解决问题。

  朱元璋能在元末各路义军中脱颖而出,建立大明王朝,不说英明,也绝对不是一个昏聩的君主。然而,建国之后,朱元璋却大肆杀戮功臣,将大臣的权力尽量收到自己手中。他通过胡惟庸案废除了宰相,自己身兼二任:帝国元首和帝国总理,成为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并下旨:以后子孙做皇帝,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朱元璋不仅废除了丞相,而且实行一种恐怖统治。为了控制官员的一言一行,朱元璋设立了锦衣卫,由宦官直接领导。这个机构可以在法司之外独立行动,只对皇帝一人负责。发现有犯错误的官员,可以立即逮捕,不用通过法司机构。在这种高压政策之下,大臣们对于国事,特别是帝国的决策事宜,就没有多大的发言权了。作为第一代的守成君主,朱元璋的这些做法,直接影响了整个明朝的君臣关系。成祖朱棣直接继承了乃父在君臣关系上的措施,对官员非常残酷。明朝大儒方孝孺是建文皇帝的人,朱棣打下南京后,逼迫方孝孺投降。方孝孺不降,结果朱棣下令"夷其十祖",方孝孺本人凌迟处死。就连朱棣的妹妹宁国公主夫妇也被朱棣迫害。朱棣还嫌一个锦衣卫不够用,又设立了东厂监督官员的日常生活。之后连开创有明一代"仁宣之治"的仁宗和宣宗在内,全数利用锦衣卫和东厂对官员严加监控。

  朱元璋废除丞相之后,天下之事无论大小全部取决于皇帝一人。朱元璋每天日理万机,政务繁重。这对朱元璋本人来说,还能勉力承受。毕竟他出身穷苦,受这点苦算不了什么。明成祖朱棣在年轻时也是跟随朱元璋创业打天下的马上皇帝,精力充沛,处理如此繁重的政务也不在话下。但他们的子孙呢?从小生长在深宫,身体本来就弱,又不信任大臣为他做事,大臣也由于这种恐怖的君臣关系,不敢为朝廷纳谏献策。如是在明朝就出现了皇帝二十多年不上朝、大臣二十多年见不到皇帝的怪事。一方面是皇帝对大臣的不信任,另一方面是皇帝对大臣的严密监控和恐怖统治,在这样的情况下,大臣们只有慑于皇帝的权势和对皇帝的恐惧而已。明朝末年,李自成杀进北京皇宫,崇祯皇帝撞击景阳钟召集大臣救驾,竟然无一人前来,这不能不说是朱元璋一手造成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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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臣强主弱型

  君臣关系的第三种类型是臣强主弱型。这种类型是最不好的。臣强主弱,很容易出现客大欺店、奴大欺主的局面。这种类型的君主关系很少能造就一个长治久安的王朝。要么是开国初期发生内战,要么是很快被握有实权的大臣篡位。这种情况与第二种类型伴君如伴虎型,正好是两个极端,都阻碍着组织的发展壮大。第三种类型后果最严重:部下可以完全将组织占为己有。这在历史上,臣下推翻原来统治而自立的不断发生。

  三国时期,魏国在三国中实力最强。但是,魏国的二世、三世皇帝们却处理君臣关系失当,大权被司马懿把持。魏明帝曹睿去世之前,兵权已很大程度上被司马懿控制。明帝以后事嘱托司马懿,叫自己的儿子曹芳抱着司马懿的脖子,司马懿顿首流涕。很显然,曹芳没有认识到危险性,即位后仍然不对司马懿采取措施,还犯了大忌,把大权交到了司马懿的政敌曹爽手中。司马懿消灭曹爽之后,大权独揽,并在死后将兵权交给了儿子司马昭。司马昭之心是路人皆知的,就是要灭魏自立。曹髦虽然认识到了这种臣强主弱的危险性,但是为时已晚,司马家族的势力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曹髦曾经打算带领人马去杀司马昭,但是兵权都在司马氏手中,曹髦只好带领几百个童仆去刺杀司马昭,结果可想而知,曹魏政权终被司马炎篡夺。

  皇朝成长阶段的人才政策,应该与这个阶段的外部环境和总体战略目标相吻合,也就是要使人才能够为已经建立的王朝服务,以担负基业长青的使命。在现代组织中,组织领导核心也会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第一,与创业时期的部下如何对待建业的成果?是共享还是独吞,这直接影响到集团的内部环境和战斗士气。第二,如何选拔人才,尽可能地把天下人才纳入体制内,为我所用,至少也起到减少对立隐患的作用。第三,建立规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使用机制和监督机制,并辅之以精神力量的感召。第四,建立一种什么样的雇佣关系或说劳资关系,从历史的经验看,和平共处型是最长久的一种类型。

  第四节 组织制度:基业长青的结构基础

  制度对于组织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创业成功之后,创业集团随之演变为守成的统治集团,战略演变为开万世之基业,拟为组织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这个基础,在其物化形态上,就是制度。制度作为一个王朝实现其战略目标的载体,框定了王朝未来的发展趋向。由于历史的局限性,组织创建之初的制度建构可能并不都适合新的环境和历史发展规律,但是,之后的改革还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所以探讨守成时期制度的利弊得失,对于现代组织的制度建构与管理发展,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制度实际上是规范组织成员行为的规则;它提供一个框架,设定一套规则,约束成员行为。就一个刚刚创业成功的王朝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规范三种权力关系:首先是君权与相权;其次是中央与地方;第三是考核与监察。

  第一种权力关系,即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在现代组织管理中,就是所谓的董事会、股东与总经理、经理层的关系,是东家与掌柜的关系。如何建构一种既融洽又规范的君臣关系,是重中之重。第二种权力关系,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现代组织管理中,就是所谓的总公司与区域分公司之间的关系。能否提供一个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分公司的框架,直接决定了总公司能否维持稳定和统一。地方势力太大,会产生分公司对总公司的离心力,严重的则会导致总公司的瓦解。在历史上,由于地方势力过于强大而导致王朝崩溃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如果分公司的权力过小,则会失去动力和活力。因为分公司是总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分公司的衰弱,必然导致总公司的萎缩。由于地方势力过小,事事听命于中央而导致王朝衰弱的例子也有许多。第三种权力关系,则是组织与员工的关系。这种关系,既是组织如何引进、使用、监督员工的人才管理问题,又是组织依靠制度建设推动集团稳定成长的核心组成部分。我们知道,随着组织结构的复杂化程度不断加深,员工的行为越不容易被引导、监督。在工厂和车间内,工作可以通过产量来衡量,但是在现代商务活动中,则很难被观察和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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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君权与相权:董事长与总经理(1)


  一、君权与相权:董事长与总经理

  古代中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皇帝一个人是没有精力来统管天下的所有事情,这需要官僚系统来帮助皇帝治理天下。而宰相则是官僚系统的代表。宰相总领百官,具体处理王朝的日常政务。但是,宰相不是天下之主,只是皇帝"雇佣"来替自己管理天下的"总经理"。宰相权力与皇帝权力的关系,就是相权与君权的关系,也就是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统治集团内最重要的权力关系就是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在中国皇朝发展史上,君权与相权之间的制度架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不管怎样变化,皇帝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维持皇朝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君权与相权的关系,乃是实现皇朝总体战略目标的一个手段。当然,能否实现目标,还受制于其他许多因素。

  宰相,或称丞相,这个职位形成于秦始皇时代。李斯是秦朝的第一任宰相。汉承秦制,依旧在中央政府设置宰相职位,总领朝纲。汉初宰相的权力非常大,对皇帝可以直言不讳,甚至可以自作主张,处理大政。这与当时丞相大多由功臣勋旧担任,君权与相权关系尚未定型有关。这种状况也符合我们所分析的,在创业刚刚结束的时候,在创业期间掌握大权的大臣宿将大多数还掌握着较大的权力。曹参做丞相时,整天无所事事。惠帝刘盈对此表示不满。曹参竟然回答:皇帝陛下垂拱而治,我们这些人则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这等于向东家叫板,宣布公司的事务东家不能干预,这是掌柜的权力。当然,"萧规曹随"所蕴含的深意是另一回事了。汉文帝时,丞相申屠嘉上朝奏事。文帝的佞臣邓通站在文帝的身边,态度十分傲慢。申屠嘉对此十分不满,对文帝说:陛下宠爱邓通,可以使他富贵,但是朝廷的礼仪却不能不严肃。文帝没有当回事,就说,我回头告诉他就是了。在散朝之后,申屠嘉传邓通到丞相府,并警告说如果不来就把他杀掉。最后是文帝亲自求情才赦免了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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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君权与相权:董事长与总经理(2)


  这说明在汉朝初期,丞相的权力是比较大的。其好处是丞相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高效率的处理政务;在遇到王朝危机时,可以挺身而出,保护王朝的安危。在汉朝初年,吕后临朝称制,掌握了汉朝的大权,并打算废掉刘氏集团,建立吕氏集团的统治。其时,正是丞相陈平联合周勃消灭了诸吕,重新确立刘氏江山。当然,这种相权较大的制度安排也有弊端。若适逢有野心的丞相,可能取而代之。

  汉朝守成阶段,设定宰相就是一个人,实行领袖制宰相。左宰相和御史大夫只相当于副宰相。而到了唐初贞观年间,宰相的权力被分割到了三个部门:即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这三个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三省长官在决定重大事宜时,要召开政事堂会议,能参加政事堂会议,并有发言权和决策权的官员都可视作宰相。这种制度下,宰相的权力还是很大的,能够独立决定许多大事。皇帝的诏书和敕令都必须经过政事堂会议,并有"中书门下之印"发布全国,才有效力。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被各级机关所承认。这种制度对皇权是一种比较大的约束。所以在武则天时期,曾有这样的说法:"不经凤阁鸾台,何得为敕"(中书省武则天改称凤阁,门下省武则天改称鸾台),这仍是说一切皇帝诏命,必经中书门下两省。

  上面的单一宰相制和集体宰相制,实际都是相权比较大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皇帝的权力受到了约束。但总的趋势是皇权日益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到了明清两朝,随着君主专制的加强,相权已被大大削弱,而且连名义上的宰相职位都被取消了。明太祖朱元璋通过胡惟庸案,取消了宰相的职务,而由皇帝自己处理全国政务。此时的朱元璋可谓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忙碌程度可想而知。后来,朱元璋不得不另想办法,这就是在皇帝办公的地方设立内阁,安排内阁学士值班,以备皇帝随时顾问。此时的内阁学士,不论官品(四品、五品的小官),还是实际权力(只备皇帝顾问,没有任何决策权)都比较小。但是,朱元璋的子孙后代没有他那样充沛的精力,所以逐渐提升了内阁的权力,内阁有了"票拟之权",即代替皇帝处理政务,但需要经过皇帝批准之后,才能有效。到明朝中后期,内阁的权力和地位逐渐上升,内阁首席大学士被称为"首辅",这个首辅,不是名副其实的汉唐宰相,只是类似。汉、唐宰相对政务是有决策权的,明朝的内阁和内阁首辅则没有,即使做出了决策,也是代替皇帝决策,最终的权力在皇帝;内阁只不过是皇帝的秘书处,内阁首辅是皇帝的秘书长。到了清朝,沿袭明制,不设宰相;设立内阁作为皇帝的秘书处。康熙朝,又设立南书房,以备皇帝顾问和代皇帝处理政务。雍正和乾隆年间,设立军机处,逐渐代替了南书房的地位,成为清朝的"宰相"。

  从历史上来看,君权和相权的关系,一直是皇朝中央政府权力关系的核心。二者关系处理得当,可为皇朝由守成阶段顺利转入盛世阶段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在一定程度上促成该皇朝的基业长青。因为,这对关系,从根上说是一个组织架构的核心,对应的决策和执行功能也是管理过程的最要。从逻辑上讲,皇权必须由一定的相权来辅佐,这不仅可以使皇帝潜在后台,省却具体事物的缠身,而且是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还能腾出力气来保证对执行的监督。拿到当代来讲,其中原因和利害关系,已是十分明了,不再赘述。

  二、中央与地方:总公司与分公司

  现代经济中,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参与市场活动。分公司在组织结构、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方面都与总公司有相对应的机构。在这种制度下,分公司的一切活动都受制于总公司的战略安排。在历史上,这种模式可以视作郡县制。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无论在法制上,还是在军事、财政上,都受制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对中央政府负责。第二种类型,分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人事管理、财务权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控制通过分公司的股权结构来进行;总公司是分公司的母公司,但是总公司不插手分公司的具体运营和管理事务。在历史上,这种模式可以视作封建制。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政府通过分封控制地方。各个封国在自己国内拥有军事、财政和人事管理的权力。封国对中央政府的义务在于封国要宣誓对皇帝效忠,向皇帝纳贡,在战争中,派军队支持皇帝。

  先说封建制。封建制真正流行于周朝。周朝裂土封疆,在中央政府之外,分封了八百多个诸侯国。这些诸侯国名义上是周王的领地,由周王分封给贵族和功臣,实际上,周王对诸侯国没有行政管辖权。各个诸侯国定期向周王缴纳贡赋,在周王出征时,派兵勤王,帮助周王打仗。秦朝统一六国之后,取消了封建制,在原来诸侯国的领地上,建立了直属中央的郡县制。刘邦集团创业成功,建立汉朝,面临集团内部的组织构架问题,刘邦集团的领导层认为"秦乃亡于舍封建行郡县"。便分封了一批异姓王,这些异姓王实际上就是诸侯国,以期避免秦亡之祸。诸侯国同周朝时期一样,在民政、财政和军事上都独立于中央。后来刘邦看到异姓王将导致地方势力尾大不掉。因此,刘邦铲除了各个异姓王,并于诸将杀白马起誓,约定"非刘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但是,刘邦却又大封同姓王,企图以同姓王的诸侯国来屏藩中央,保证刘氏王朝的统治。这些同姓王在自己的封国内,拥有独立于中央的权力。事实上,同姓王也一样不能保证王朝的稳定和统一。刘邦在去世之前,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分封吴王刘濞时,刘邦拍着刘濞的后背说:五十年后东南有人作乱,不会是你吧?果真被刘邦说中了,景帝时,七国之乱的罪魁祸首就是这个刘濞。从历史上看,汉以后,凡是实行封建制的朝代,都不稳定,且深受其害。西晋初年,晋武帝大封同姓司马氏为王,其本意是让这些同姓王保卫中央政府,但是,迎来的却是"八王之乱"。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分封诸王的封建制,逐渐被郡县制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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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君权与相权:董事长与总经理(3)


  唐朝的柳宗元曾专门写过《封建论》,来论述封建制与郡县制的利弊得失。他指出,封建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秦朝实行郡县制而在短期内灭亡,不在于实行了郡县制,而在于秦朝的暴政,在秦朝末年的战乱中,"有叛国而无叛郡"。

  在秦汉之后,虽然郡县制成为各个朝代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模式,但是封建制并没有彻底消失。前面所说的西晋大封诸王,就是一个例子。封建制在历史上一直存在到清朝,虽然封建制已经不是主流。在唐、宋、元、明、清诸朝,皇帝分封自己的子侄为王的事例一直存在,但这种分封却没有把王的领地的行政管辖权划给诸王;诸王只是衣食租税,对于自己的封地,没有实际的管辖权。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之初,分封自己的子侄三十多人为王。这些王都有兵权。因而也出现了燕王朱棣的起兵造反,夺取了自己的侄子建文帝的江山。而朱棣称帝后,赶紧削减了诸王的权力。诸王一旦被封为王爷,按照明朝的规定,必须立即到封国去。但在自己的领地上,这些王爷不仅没有任何实际权力,而且还受到地方官的严密监视。到了清朝,除了八旗旗主被封为王爷外,每一任皇帝都封自己的一些儿子和兄弟为王,但这些王只是亲王,不仅没有自己的领地,而且还得在皇帝的眼皮底下活动,严格受制于皇帝。

  但是,郡县制也有自己的弊端,那就是地方政府严格受制于中央,没有自己独立的行政权力,一旦遇事,需要层层上报到中央,然后等待中央政府和皇帝的命令,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自由处置权。在古代的交通通讯条件下,信息上报至中央,再等待中央的指令,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就造成了地方事务的拖沓和无效率,严重损害了政府行政的效率。在宋朝,这个问题更为严重。太祖赵匡胤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统兵大将的军权,又通过分割地方政府的权力削弱了地方政府的势力。地方政府在路这一级被分为四个衙门:安抚使司、转运使司、提点刑狱使司、提举常平司,即所谓的"帅、漕、宪、仓"四司。各路内的使司任职有交叉又互不统属,互异互补,互申互察。这种做法,虽成功建设监察网络,防范了地方长官专权,却也造成了地方政府行政滞后、迟缓的弊病。有宋一代,守内虚外,重文轻武,致使经济繁荣,但军事上羸弱,倍受其他政权的压制,不能不说与这种地方势力衰微的特征有紧密关系。

  实际上,这两种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模式,各有利弊。郡县制将地方政府当作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有利于中央政府统一政令和法律,提高总体行政效率;其弊端则在于削弱了地方政府在具体事务上的自由处置权,增加了信息交通的成本。封建制将地方当作中央的藩国,提高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各个诸侯国的藩王可以根据地方特点,自主、充分地发挥地方优势,提高效率;而其弊端则是容易导致地方势力尾大不掉,形成地方对中央的离心势力。

  在现实中,到底哪一种模式更好,则取决于具体的环境和条件。就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则须按照行业特点和面临的市场形式具体进行选择。

  三、考核与监察:监事会与管理层

  守成坐天下的君主要想实现王朝的长治久安,为子孙后代开万世之基业,必须建立一套控制和激励人才的制度,也就是历史上的课考、监察制度。创业阶段,对于人才业绩的考察和监督,是较为直接的,这与当时面临的环境和设定的战略目标有关。创业阶段,创业集团的主要战略目标就是战败对手。对于人才而言,能否在战场上战胜对手,能否给集团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和谋略,一目了然,较好评断。因此,在创业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的考察和监督制度,是很自然的。但是守成阶段,统治集团的主要战略目标变成稳定和长治久安,就需要衍生出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业绩考察和监督机制,来保证组织的激励作用。这种考察和监督制度,一是对任用官员的业绩考察,即课考制度;二是对官员行为的监督,即监察制度。

  课考制度,关键是如何有效衡量官员的业绩。对官员勤务和功绩的例行考察,也是皇朝行政控制的重要手段。在秦汉时期,地方官在每年年底,都派出所谓的"计吏"携带"计簿"前赴中央政府"上计",向总部报告生产、税收、财务、户口、刑狱等情况,并接受考课。这种考课制度是最高统治集团了解官员勤务和业绩的主要手段。因此,皇帝常常亲自"受计",丞相负责考课内容,御史大夫则负责按察虚实。考课时需要对官员按照业绩进行排序,作为升迁的主要依据。此后的各个朝代,基本承继有这种考课制度。

  现代企业集团在占领了一部分市场之后,也需要派出经理人员来具体管理和负责各个市场的运营。相当于中央政府的总公司通过考察这些分公司的业绩,并按照业绩来对分公司经理进行奖惩。这种制度的建立和维持是总公司控制分公司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人才使用做出的制度安排。这种课考制度越是严格和客观,公司的运作就越良好,越有效率。从历史的经验看,那些生命周期较长的王朝,在经常性课考制度方面就坚持的比较好,而那些短命王朝,课考制度就比较松弛。

  守成阶段有作为的皇帝,是比较看重课考制度的。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就对课考较为严格:一如他对"空印案"的严厉处置上。按照规定,每年各地方的布政使、府、州、县等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为了筹算钱粮、军需等款项,必须由各府将本府情况报到布政使司衙门,布政使司衙门再报到户部,这样层层上报,最后户部审核数目是否完全相符;如果数目不符,则需要驳回重新填造。各地的布政使司有的离京城比较远,重新填造不方便,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上计的官员都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官印的空白文书,遇有被驳回,就随时填报。在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发现了这个弊政,立即下令严办。

  通过课考制度,中央政府可以有效地控制地方官员的业绩,从而间接监察官员的努力程度。在古代中国的皇朝史上,课考、监察体系一般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前面讨论的课考是户部的责任,而监察机关主要是御史系统和都察院。

  监察制度比较严密的首推明朝,而明朝监察制度的完善,主要还是朱元璋的作为。朱元璋在创业阶段,东征西杀,统一了全国;在守成阶段,高瞻远瞩,他的一些制度设计,基本都着眼于大明王朝的长治久安。监察制度方面,从明初开始,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监察体系,明确体现了分权和制衡的精神。在中央,六科和都察院共同行使纠举百官的职责;在地方,中央派出的巡抚、巡按,以及地方按察司共同承担对外省各级官员的监察,纵横交错,多管齐下,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组成一张严密的监察网。课考和监察制度,是在正反两面着眼,对于一个希望稳定发展、基业长青、大有作为的组织而言,是极其重要的。

  成长阶段,重在建构。组织设计和制度安排又是王朝初建阶段的重中之重,直接决定着王朝未来发展趋势和发展特征。守成之主对组织设计和制度安排的态度、理念,以及作为,在这个王朝发展的全部阶段打上深深的烙印。是短命而亡,还是长期生存;是积贫积弱,还是迅速鼎盛;是乌烟瘴气,还是清平向上;是僵化不变,还是与时俱进,都在其中。近视的眼光、静态的观点,也许会取得一些成效并勉强支撑下来,却带不来任何长期的优势,更不用说基业长青。长期持久的生命力只能来自于管理能力,而管理能力又取决于组织设计和制度安排。进一步讲,只有这样,组织才能有效,也才具备战略转轨和根据环境提早采用最新战略的素质和能力,才会逐渐使之完善、定型,从而跃居巅峰。刘邦为着屏藩中央,分封同姓王,导致了后来的"七国之乱";晋武帝司马炎不见前车之鉴,分封诸王,导致后来的"八王之乱";北宋重文轻武、削弱地方势力,造成北宋王朝的疲敝与软弱;朱元璋废除宰相,导致了明朝皇帝成为中国历史上最荒唐的皇帝。这些历史经验和教训,都得之于皇朝的守成阶段成长时期,很值得现代管理者们注意,毕竟组织不是一个由只需加油的机器、自顾而立的场所和僵硬不变的体制堆砌起来的无生命物体,而是类似于人的活生生的生命体,不加以剖析结构、无所谓解构功能,将无法逃避衰亡期的迅速到来,甚至与鼎盛时期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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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成长期文化:无为中的成长(1)


  第五节 成长期文化:无为中的成长

  创业成功之后,创业集团自然转化成为统治集团;其地位、作用等都发生了变化。现在的统治集团要面对自身内部的各种问题,还面临着统治集团和普通民众之间的矛盾。怎样解决和调适这些问题,就是这个阶段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而这个阶段皇朝的一切行为,无不都是从确立皇朝的统治思想开始的。

  一、文化核心:注重关注背景的因素

  组织文化的内核在于组织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实际上确定了整个组织的价值观,确定了整个组织的行为规范。组织内部成员的关系调整、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沟通和互动,都需要组织的文化内核予以确认。

  在中国历史上,文化思潮主要表现为儒家、法家、道家以及佛教。儒家向来被称为正统思潮;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及天下一统的儒家思想一直是正统王朝的指导思想。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在皇朝的不同发展阶段,儒家的地位也是不同的。究竟谁为主导,需看该思想能否适应当时的内外部环境。中国历史的发展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那就是治理国家的原则需要从理论上加以阐发和得到论证,政务举措也必须合于某种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才能视为正统。

  秦始皇集团在扫平六国、统一天下之后,选择的指导思想是法家思想。法家的代表人物是韩非子。法家持历史进化论,认为政治措施应该适应"贵贵而尊官"和"争于气力"的当代社会;坚持"性恶论",经常警告说不能轻信人的善意,治国只能依靠暴力强制,并通过周密设计的法律以禁人为恶。本着这样的治国原则,秦始皇在统一全国之后,实行了非常严厉的刑罚制度。在秦朝,光死刑就有三十多种名目,连坐、族诛等酷刑使得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被判处徒刑的,实际上就是做了官府的奴隶。犯罪的人被编为军队,开到前线去打仗,即使不被抓去打仗,也被充军和罚做苦工。光被秦始皇派去修建骊山坟墓的囚徒就有七十多万人。历史证明,这种严刑峻法并没有保住秦朝的江山。秦朝的灭亡,从根源上说,在于其治国的指导思想不合时宜。

  刘邦集团反其道而行之,在创业阶段就拿秦朝的严刑酷法作为反对秦朝的主要理由,并以此来进行宣传。刘邦攻陷咸阳后,立即与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种简约的法律规定与秦朝严密复杂的法律规定一比较,就得到了咸阳百姓的拥戴,史书记载"秦民喜"(《史记》)。刘邦创业成功后面临的也是民生凋零,百废待兴。基于此,道家的"清静无为"之说脱颖而出,为汉初的"休养生息"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因此,自刘邦,经过惠帝、吕后,一直到文帝和景帝,汉朝的治国思想就是黄老之术,讲究清静无为,不扰民,轻徭薄赋,轻减刑罚。汉初的丞相萧何、陈平都使用这种清静无为的方针来治理国政。曹参当上宰相之后,曾经好多天不上朝理事,还整天在家里和朋友饮酒作乐。年轻的汉惠帝刘盈对此十分不满,就派人前去询问曹参,为什么不理朝政?曹参反问惠帝:陛下的英明神武比得上高皇帝(刘邦)吗?刘盈说比不上。曹参又问,陛下看我和萧何哪个的本事大呢?惠帝回答,你看起来不如萧何。曹参立即回答:高皇帝与萧何相国平定了天下,法令明确无误,现在陛下垂拱而治,我和百官恪守职责,遵循原有的法度而不更改,不就可以了吗?这就是所谓萧规曹随的典故。通过这个故事,可以发现在汉初,黄老"无为而治"的思想得到了完全地贯彻。到汉武盛世,治国思想由信奉道家无为而治转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从反面印证了外部环境的作用,以及治国思想之于皇朝发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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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成长期文化:无为中的成长(2)


  汉初黄老无为的治国思想,也在皇帝的身上留下了烙印。文帝号称"节俭"皇帝,不仅如此,他还减免全国的赋税,曾经免收全国田赋十二年之久。此外,他还免除了许多严刑峻法,废除"一人有罪,坐其家室"的连坐之法,废除了"诽谤、妖言之罪",废除了肉刑等等。可以说,汉初的"文景之治",实际上就是黄老治国思想的证明和实现。

  不同治国思想的选择,导致不同的治国方略和不同的具体政策,继而又导致皇朝的不同命运。元朝和清朝都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政权,但终元一朝就没有出现过一段比较稳定的时期,更甭奢望享受鼎盛时期带来的成功和辉煌了;而同是少数民族政权的清朝,则很快出现了康乾盛世,且持续了百年之久;元朝在中原的统治,只有不到一百年,而清朝则统治有二百六十年之长。同是少数统治,结果为何迥异,我们发现原因在于两个统治集团在建国之初,选择治国方略不同使然。元朝在中原建立起自己的统治之后,采取的治国方略是以牺牲其他各族人民的利益来满足本族的利益;以蒙古族为绝对的统治者。在这种治国思想的指导下,元朝统治者将各族人民分为四等,各有差别:蒙古人为第一等,色目人为第二等,汉人为第三等,南人为第四等。不仅如此,还通过残暴的军事高压政策压迫其他各族人民。如此就是元朝的短命。而清朝在入关之后,很快就改变了创业阶段的方略,选择了新的治国思想,即满汉一体。在这种治国思想的指导下,清朝很快就获得了全国人民的认可,从而稳固了自己的统治。

  二、守成还需内严外宽

  从历史上看,稳定阶段的皇朝指导思想一般都会选择与民休息的道家思想。这种思想表现在制度上就是休养生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宽松的思想和政策,主要是针对普通民众而言的。与民休息的另一面则是严格约束统治集团内部。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外儒内法"思想的含义。对"外儒内法"思想的理解,应该从这样的角度来看: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在中国古代皇朝的历史上,各级官僚乃是"牧民"之官,是普通百姓的"父母官";对官僚队伍的放纵实际上就意味着对普通百姓的压迫。所以,这种"外儒内法"并不矛盾。 明太祖朱元璋在取得政权之后,实行的是与民休息的宽松政策,从思想渊源上看,乃是道家和儒家的混合;但是,我们知道朱元璋又是一个对官僚极其不信任和非常严格的皇帝。朱元璋在对待官僚的态度上实际上是法家的思想。为了不让各级官吏下乡扰民,朱元璋专门下旨要求各级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不得无事下乡扰民,如果有百姓发现官吏下乡,可以向朝廷举报。朱元璋对待贪污官吏的态度更严厉、残酷,扒皮实草等酷刑都用上了。这实际上乃是法家思想的外化:人主乃是孤家寡人,没有可以信任的人;人性乃是恶的,做君主的是通过各种手段控制臣下的私心贪欲。 稳定和成长阶段的这种外松内紧的制度文化,还可以从清朝初期的康熙、雍正时期看出来。康熙朝时期,经过明末战乱之后,百废待兴,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集团非常自然的要采用儒家和道家的宽、仁政策,因为"宽则得众"。尽管当时清朝廷对政治反抗者施以严刑、治以峻法,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尚得缓刑,对士民施以柔术。以宽,拂定众心;以宽,笼络士人;以宽,休养生息;以宽,治政安民。但是,在对待统治集团内部的官僚集团时,法家的严厉暴露无遗。雍正皇帝被称为"抄家皇帝",其严猛为政的迹象在即位之初已经显露端倪。雍正不仅对大臣大行杀戮,而且对其亲兄弟也不放过;不仅从肉体上消灭贪官污吏,而且还从人格上侮辱那些不顺自己心意的大臣。大臣钱名世因与年羹尧交通,在年羹尧被诛杀之后,钱名世也被罢官回家,雍正别出心裁赐给钱名世一块匾额,上书"名教罪人",要钱名世挂在自己家的大门口上。但是,值得指出的是,雍正的严猛只是针对官僚集团的;而对一部分人的严猛客观上往往使另一部分人感到了宽仁。在处理朝廷与普通百姓的关系上,雍正坚持了宽仁和平的思想和政策。而以严猛手段打击不法官吏,严肃官僚纪律,本身就为广大百姓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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