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线回复于2008/12/10
按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办事,由品管负责人根据标准判定,其他部门无权决定放行的事项。
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品要放行,联系客户,如得到同意,则可作为客户让步接受的特殊放行,由总经理决定;其他的紧急放行也由总经理决定。如国家对某些产品在安全、品质上有强制规定,则即使客户愿意接受,生产厂家也不能放行这些不合格品。
现实中出现较多的是,企业制订了比国标、行标要求更高的内控标准,而有些批次的产品因不符合内控标准而成为不合格品,但按国标、行标判定仍然是合格品。这种情况就要具体分析,如果在合同上或包装物上已明示内控标准的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放行。如果多次出现类似情形,就要考虑是否工序能力等各方面的问题,还有可能是内控标准制订时就评估不充分,指标不切实际。
dickwang2008回复于2008/12/10
这个要确保技术没问题的前体下,按照品保主管的意见来,如果品质过硬,那就放行
小鸟飞翔回复于2008/12/10
意见相异,证明标准不一
需要统一标准,让大家对同样的产品有同样的要求,不能存在人为差距
这样的差距按照严格的标准来处理
对用户负责也是对企业负责
凝静一夏回复于2008/12/10
维护品保主管的意见。技术也要建立在品质之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