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帖】德国舆论监督批评欧盟新玩具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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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源: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 作者:CRSC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上周表示,玩具安全指令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是不够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玩具释放更多的有害物质,如铅。
    12月18日欧洲议会一读通过了指令修改提案,本月晚些时候将生效。BfR表示,德国环境部前段时间已接受其意见。德国敦促指令应制定更加严格的条款。
    企业在2013年上半年前必须遵守该指令对于化学品的限制。该指令禁止使用的物质被列为1类或2类CMRs(致癌、致突变或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但属于3类CMRs的物质或混合物的使用不能超过指令中危险物质和制剂分类、标签和包装规定的浓度。
    BfR指出,这意味着玩具最多可包含0.1%的此类物质,这个量不足以保护儿童的健康,任何会放入儿童嘴中的玩具都应该跟他们接触到的食品一样严格加以规范,禁止含有任何等级的CMRs。而修订后的指令中,这一要求只限于用于36个月以下儿童的玩具。
    BfR强调该指令将使儿童暴露于比过去更多的重金属,例如铅、汞、砷、锑、钡。尤其是它对铅的限制将从90 mg/kg增加至160mg/kg,这种物质即使是最小的量也已被证实会影响儿童智力的发展。
    此外,BfR还批评指令中没有任何限制玩具中可通过皮肤吸收的物(如指甲油和橡皮泥)的条款。玩具供应商应被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并将可被皮肤吸收的物质考虑在内,就像化妆品立法对化妆品供应商的规定那样。它还指出,指令没有对镍的用量做出限制,这种物质会导致皮肤过敏。另外,名单上的55个禁止的致敏物质的新限值为0.01%,只是算是“部分禁止”。
    BfR表示,即使自我评估没能防止不安全玩具进入市场,德国政府对于由独立的第三方对玩具进行测试的要求被忽略仍是令人遗憾。
    指令对置于儿童嘴中的玩具(如气球)的亚硝胺和nitrosatable最高含量的最新规定令BfR感到欣慰。但它也指出,其亚硝胺下限的规定应该适用于所有36个月以下儿童的玩具。
    欧洲消费者组织总干事Monique Goyens表示她完全赞同BfR:“修订案更多反映了玩具行业的利益,而不是儿童的。鉴于危险化学物质的风险,如过敏、致癌物质、以及荷尔蒙干扰物质,对指令的再修订将很快是必须和不可避免的。BEUC希望彻底禁止CMR物质和其他高关注化学物质。我们呼吁完全禁止致敏化学品。和BfR一样,我们对指令中没有第三方认证介绍感到失望,至少对某些类别的玩具,如用于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之前有造成严重危害的玩具,或有内在危险的玩具的第三方认证都没有被提及。第三方认证将有助于减少市场上不尊重法律安全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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