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talent 发表:原文由 jeewah 发表:
物料(均质材料)中的SVHC如果小于0.1%,是不用报告的(REACH第31条以及ECHA关于配制品中的SVHC意见),进行整体计算时也是不用考虑的.
法规只是说,当物品供应商提供的物品(如均质材料胶壳)里SVHC含量超过0.1%,则需要向接受方提供信息。这是强制要求。但是法规并没有说当这个物品里SVHC含量低于0.1%时,就可以直接不考虑吧?
假设出口一条线材去欧盟,铜线里面SVHC都低于0.1%,那么进行计算时不考虑;而绝缘皮里面的HBCDD、DEHP都有2%;
这时候这个电线该如何评估?
原文由 lotus_sum 发表:原文由 talent 发表:原文由 jeewah 发表:
物料(均质材料)中的SVHC如果小于0.1%,是不用报告的(REACH第31条以及ECHA关于配制品中的SVHC意见),进行整体计算时也是不用考虑的.
法规只是说,当物品供应商提供的物品(如均质材料胶壳)里SVHC含量超过0.1%,则需要向接受方提供信息。这是强制要求。但是法规并没有说当这个物品里SVHC含量低于0.1%时,就可以直接不考虑吧?
假设出口一条线材去欧盟,铜线里面SVHC都低于0.1%,那么进行计算时不考虑;而绝缘皮里面的HBCDD、DEHP都有2%;
这时候这个电线该如何评估?
或许评估的时候只能以电线作为评估的分对象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