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michael588 发表:原文由 zghkmj 发表:
好贴!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挺困惑的!很多资料的说法都不一样,看到的检出限,有的说是3倍空白标准偏差,有的又说还要再除以斜率。
还有个问题是,这样算指仪器检出限还是方法检出限?
对,有人说这样算的是仪器检出限,而方法检出限是根据仪器检出限换算得来的,但是怎么换算的呢,也没明白,请专家解答一下
原文由 michael588 发表:
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对检出限的规定,检出限是指检测器恰能产生与噪声相区别的响应信号时所需进入色谱柱的物质的最小量。通常指能产生两倍噪声水平信号时对应的待测物质的浓度或量 D=2N/S,不是老说信噪比吗,怎么这里反过来呢?不是老说3倍信噪比做检出限,10倍信噪比做定量限吗?请专家指点下,我晕呀
原文由 zghkmj 发表:
好贴!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挺困惑的!很多资料的说法都不一样,看到的检出限,有的说是3倍空白标准偏差,有的又说还要再除以斜率。
还有个问题是,这样算指仪器检出限还是方法检出限?
原文由 michael588 发表:
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对检出限的规定,检出限是指检测器恰能产生与噪声相区别的响应信号时所需进入色谱柱的物质的最小量。通常指能产生两倍噪声水平信号时对应的待测物质的浓度或量 D=2N/S,不是老说信噪比吗,怎么这里反过来呢?不是老说3倍信噪比做检出限,10倍信噪比做定量限吗?请专家指点下,我晕呀
原文由 tsu 发表:原文由 michael588 发表:
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对检出限的规定,检出限是指检测器恰能产生与噪声相区别的响应信号时所需进入色谱柱的物质的最小量。通常指能产生两倍噪声水平信号时对应的待测物质的浓度或量 D=2N/S,不是老说信噪比吗,怎么这里反过来呢?不是老说3倍信噪比做检出限,10倍信噪比做定量限吗?请专家指点下,我晕呀
检出限的特殊意义在于可以对一个给定的分析方法在低浓度水平的检测能力进行准确地评估。
半个世纪以来,人们在概念上都较为统一的接受了有关检出限的定义,但在如何正确或更准确地估算检出限的问题上,国际分析界一直存有争议[9]。经检索,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临床化学联合会(IFCC)、世界卫生组织(WHO)、生物学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美国国家临床实验室标准委员会(NCCLS)以及美国的EPA、日本JIS和欧盟等等,根据各自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对检出限、测定限(定量限)、检测限等都作了相应的定义与规定,但都不完全相同。
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1997年通过,1998年发表的《分析术语纲要》(IUPAC Compendium of Analytical Nomenclature)中规定了检出限及计算方法。这也是目前被普遍采用的。
可以看到:在方法检出限的问题上,其基本概念是一致的。即:方法检出限是指一个给定的分析方法,能以可靠的合理的置信水平检出被测元素的最小浓度或量。分歧是在方法检出限如何直接进行测量和计算上,目前尚无统一规定。
原文由 jennysing 发表:原文由 tsu 发表:原文由 michael588 发表:
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对检出限的规定,检出限是指检测器恰能产生与噪声相区别的响应信号时所需进入色谱柱的物质的最小量。通常指能产生两倍噪声水平信号时对应的待测物质的浓度或量 D=2N/S,不是老说信噪比吗,怎么这里反过来呢?不是老说3倍信噪比做检出限,10倍信噪比做定量限吗?请专家指点下,我晕呀
检出限的特殊意义在于可以对一个给定的分析方法在低浓度水平的检测能力进行准确地评估。
半个世纪以来,人们在概念上都较为统一的接受了有关检出限的定义,但在如何正确或更准确地估算检出限的问题上,国际分析界一直存有争议[9]。经检索,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临床化学联合会(IFCC)、世界卫生组织(WHO)、生物学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美国国家临床实验室标准委员会(NCCLS)以及美国的EPA、日本JIS和欧盟等等,根据各自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对检出限、测定限(定量限)、检测限等都作了相应的定义与规定,但都不完全相同。
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1997年通过,1998年发表的《分析术语纲要》(IUPAC Compendium of Analytical Nomenclature)中规定了检出限及计算方法。这也是目前被普遍采用的。
可以看到:在方法检出限的问题上,其基本概念是一致的。即:方法检出限是指一个给定的分析方法,能以可靠的合理的置信水平检出被测元素的最小浓度或量。分歧是在方法检出限如何直接进行测量和计算上,目前尚无统一规定。
呵呵,把现状讲得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