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和制样方法》(以下称本标准)不仅是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钢铁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企业生产中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本标准取代了原来的GB/T222-84《钢的化学化学分析用试样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719-1984《生铁化学分析用试样取制样方法》,在内容上对钢和铁的试样代表性、制取部位、数量、大小、清洁要求以及取样设备、操作程序、标识、安全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本标准规定了钢、铁的液态和固态2种取样和制样的操作方法,在这里根据标准所涉及到的取样和制样的技术条件暨成品取样和制样的操作方法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谈一些认识。
本标准在“取样和制样的技术条件”这个章节里对取样和制样的一般要求、样品、取样、制样和安全事项方面等五个做了详尽的要求
1.一般要求:
这里本标准给出了给出了铸铁和钢的取样和制样程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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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按照流程图的方法进行取样、制样,需要解释的对于“分析试样”这个环节,有的生产厂家是直接随产品出厂携带一块用于力学和化学的分析试样,即从“产品批----分析试样”。而有的厂家则没有另带分析试样,这样需分析的样品则是直接从产品进行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