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xy4585618(xy4585618) 发表:
原文由 gaoxiaoyexian(gaoxiaoyexian) 发表:
疑问:“加样回收试验即于已知被测成分含量的成药中再精密加入一定量的被测成分纯品,依法测定。用实测值与原样品中含测成分之差,除以加入纯品量计算回收率。此法不用制备空白对照,模拟真实性好”
请问:“已知被测成分含量的成药”你是如何已知的?你是否先用你所要验证的方法先测样品的含量?若是这样,这中间会不会存在逻辑套用的错误?
在这里说的样品含量是以前面重复性的平均含量为准,进行计算的!一般都是做完重复性接着做回收率的,不存在逻辑套用的错误!
实际上刚接触回收率的做法的时候我也有这个疑惑,举例说有一个中药原来是没有含测方法的,现在我建立了一个含测方法。在做回收率考察的时候,如果采用上述回收率测定方法,就存在一个逻辑上的怪圈,就是“已知被测成分含量”中的含量,本身就是用我新建的方法测定出来的,然后又参与到考察回收率当中去。有点象逻辑上的“人提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拎起来”的感觉。
所以我觉得做回收率的时候,“在空白样品里加入已知量的对照品”这种做法更科学些。个人浅见,供参考,望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