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二届网络原创大赛】药品GMP修订稿已发布,你如何应对呢?

浏览0 回复31 电梯直达
怪侠一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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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卢(luxw) 发表:
原文由 独行的智慧(tanghuizhi01) 发表:
怎么叫质量受权人?


这个人在欧美药厂中权力很大,也就是说只有他说这批药品是合格的可以放行(出库销售)才能放行。
这个职责和现在药厂里的质量部的权力一样大。
但新的gmp提到了它,但具体分配给它多少的权力和职责还要看以后在gmp检查和培训中,政府对它的解释!

哦,是这样啊!卢工厉害啊!
土老冒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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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水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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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也在逐渐地和国外接轨,规范化制药正在从无到有,从建立到逐步执行和国外相同的条款。当一切都正规化以后我们就感觉很常态了,质量事故就会减少。
我前几天到一个药厂去,他们的QA检验的项目就比较多,一批药品出厂检验报告比一本书都厚,国家认证的一位女士当时就说,你们这么做,国家检查后如果向全国推广,好多厂的药都没有办法出厂了。
小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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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土老冒豆豆(土老冒豆豆) 发表:
我想当GMP核查员,需要什么条件吗,有考试的吗


有理想啊!
这些gmp检查员一般都是从各省、市药监局抽调的工作人员,兼职的比较多。检查小组长则是原来药监局的局长等退休后担任的。
而他们除了在实际工作、原来经历和检查有关外,还要经过国家统一培训。
小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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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水中月(lianlxh) 发表:
我们国家也在逐渐地和国外接轨,规范化制药正在从无到有,从建立到逐步执行和国外相同的条款。当一切都正规化以后我们就感觉很常态了,质量事故就会减少。
我前几天到一个药厂去,他们的QA检验的项目就比较多,一批药品出厂检验报告比一本书都厚,国家认证的一位女士当时就说,你们这么做,国家检查后如果向全国推广,好多厂的药都没有办法出厂了。


是的,这是不是药品出口的厂家啊?
一个制度下来后,到底能不能实行或者怎么实行,要靠gmp检查员的指导;
而他们指导的依据除了理论知识就是现场看到的各个厂家实际的工作程序啦!
小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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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沉下去啊,再顶一下啊!欢迎同行来批评指导啊!
深海的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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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卢(luxw) 发表:

——把这个新的GMP修订稿大体看下来,与98版GMP相比,给我的总体感觉是:修订者不仅把实施GMP这10年来,药厂在GMP检查中遇到的问题都加入了进去,还把ICH、Q7a、cGMP等的思想融入了其中。比如洁净区划分完全按照了欧盟的划分方式,分成了A、B、C、D四个级别,取消了原来的百、万、十万、三十万级的划分方式,并增加了环境的动态检测。个人感觉修订者有把新的GMP修订成制药行业的行为准则的意图:即把什么该做,修订成了什么怎么做;不但指明了方向,还指明了走那条路。举个很小的例子,实验室控制实验室管理中第233条提到: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具有药典、标准图谱等必要的工具书,还应具有标准品或对照品等相关标准物质。按照我们的经验,药典之类的书籍是必须的,但作为一条在GMP中明确的提出来是不是有必要呢?难道其他的工具书就不是必要的吗?而在实际GMP检查中是否还要去检查一下你的实验室有药典之类书籍存在呢?因此说:这有好处,就是让制药行业在实际生产、检验时少走弯路,能够做到一步到位;但也有缺点,就是禁锢了人的发散思维,没有了条条大路通罗马的气势。

检查条款的细化有助于施行的时候可以更有可操作性,但是任何规定都无法以一概全,所以,估计永远还是有待于不同人的解释得以实施的吧!
深海的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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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卢(luxw) 发表:
条款分析:
二、第236条 检验
5.检验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7)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环境温湿度、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

——现实中,我们的记录格式和内容千奇百怪,几乎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格式和内容。但现在,要求中一次就规定了11条。而我把第7条拿出来,就是想说一下“环境温湿度”这个要求。原来我们要求要控制房间温湿度,尤其是天平室、水分室等水分对实验影响比较大的房间,温湿度要记录在房间的温湿度记录本上。而现在,要把这个数据放到检验记录里,这就对检验数据的追溯有了直观的了解。为什么两次实验的结果有区别、为什么冬天和夏天的检验结果有微小的差别,温湿度的差别也许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检验记录的完整性也是我们这次GMP被查中提出的一条缺陷项,温湿度如果单独写在每份记录里面,查阅时的确很方便明晰,原本我们的记录就是就是涵盖温湿度记录的,但是看到不少企业的记录模板中并没有这一项,只是单独记录,感觉省事了很多,现在想想繁琐有繁琐的优点吧!
深海的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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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卢(luxw) 发表:
条款分析:
四、第238条 留样
1.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用于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样品不属于留样。
4.成品的留样(5)如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至少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以发现药品变质的迹象。如发现留样变质,应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不知道大家现在是怎么做的,但现在的这种做法在08年初我参与GMP检查时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也许当成的检查人员没有讲清楚,我一直不理解的就是对留样进行检查会消耗样品,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留样量减少就违背了留样的目的。但现在指明了留样的定义,也把其检测说清楚了,只是进行目检,不会消耗留样量。但这里更加明确了对留样目检的目的,看是否发生变质或有此趋势。



关于留样的新规定的确比之前更加明晰了,好在我们之前执行的也和现在的是一致的,比如稳定性考察样品与一般留样是分开的,一般留样每月观察一次外观和包装完整性情况。
ling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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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了环境的动态检测。
  这条对于非无菌产品估计很难实施。
2.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具有药典、标准图谱等必要的工具书。
  呵呵,的确,无书怎可制药?另一种含义就是打击盗版,增加购买力。
3.检验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7)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环境温湿度、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
  这一点,就是个比较头疼的问题。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到底怎么理解!!这一下,检验员们要倒大霉了!因为,这会引申出检验记录全部手写这样的规定,而不是单纯的填填某项数据了。关于温湿度,规定是好的,但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不对环境温湿度单独记录在一个本上了呢?显然,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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