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hawk1234(hawk1234) 发表:
【具体经过】:
我因工作需要,需要购买1台IQ150土壤原位ph/mv/温度测试仪,调研了多个销售商,主要是因为交货期的原因,没有确定从哪家购买,基本的价格约7500元一台,为IQ150(玻璃电极),如需要三合一不锈钢电极,需另加1000元,等货周期约10天。
2010年3月7日左右,我与XXX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女销售人员电话联系,他们报价8500,我就询问,这个价格是否包括另外加的三合一探头,该女士回答肯定。
然后我就订货了,XXX科技有限公司司要求付完全款后,7个工作日后交货,最终价格确定为8300元。
3月16日,我和XXX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购买土壤原位ph/mv/温度测试仪,签订合同时,我自己询问:仪器设备的相关配件是否齐全?销售人员回复没有任何问题。仪器价格8300元,包括全套的仪器,外加1个三合一不锈钢探头。
3月23日卖家送货上门,首先仪器的外包装就是一个简单的袋子,相关配件没有,原先的玻璃探头没有,只有一个主机加一个三合一不锈钢探头,我就说,货物与约定不符,要求退货。
卖家不给退,然后,就是一直不管不问,负责与我联系的销售员也找不到了。
现在仪器的全款在签订合同时已全部支付,我又没有收到仪器设备,这种情况,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家讨论一下,做科研,经常需要购买一些小设备,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这个例子说明了几个问题
1. 要尽量找大的正规的销售公司采购,不要太追求低价。
2. 采购一定要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并将产品的装箱单作为合同附件一起签订。
3. 建立熟悉的经销商,方便做货到付款或其他非100%预付的付款方式。
总之这个例子就是过分追求低价而产生的风险实例,大家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