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总结】人类最伟大的十个科学发现(陆续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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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最伟大的十个科学发现之六:电流
    古希腊人已经发现用毛皮磨擦过的琥珀能吸引一些像绒毛、麦杆等一些轻小的东西,他们把这种现象称作“电”。公元前585年,古希腊第一位自然哲学家泰勒斯(Thales,公元前625~公元前545年)已经注意到摩擦(带电)的琥珀能吸引细小的绒毛。这是西方世界关于电现象最早的观察记录。今天英语中“电(Electricity)”这个词在古希腊语中的意思就是“琥珀”。
英国物理学家、医生吉尔伯特(William Gilbert,1544~1603)做了多年的实验,发现了“电力”,“电吸引”等许多现象,并最先使用了“电力”、 “电吸引”等专用术语,因此许多人称他是电学研究之父。他的主要著作为1600年出版的《论磁性、磁体和巨大地磁体》。全书分为6篇,这是他约17年的研究结晶,记录了600余个实验,叙述了磁的历史及五种磁运动。第二篇中有一章叙述了电的实验。这本书堪称物理学史上第一部系统阐述磁学的科学专著。在吉尔伯特之后的200年中,又有很多人做过多次试验,不断地积累对电的现象的认识。
1734年法国人杜菲(Charles-Francois du Fay,1696~1739)在实验中发现带电的玻璃和带电的琥珀是相互吸引的,但是两块带电的琥珀或者两块带电的玻璃则是相互排斥的。杜菲根据大量的实验事实断定电有两种:一种是与琥珀带的电性质相同,叫做“琥珀电”;一种是与玻璃带的电性质相同,叫做“玻璃电”。
1745年普鲁士(德国的前身)的一位副主教克莱斯特(Ewald Georg von Kleist,1700-1748)在实验中克莱斯特利用导线将摩擦所起的电引向装有铁钉的玻璃瓶。当他用手触及铁钉时,受到猛烈的一击,他由此发现了放电现象。
1746年,荷兰莱顿大学的物理学教授马森布罗克((Pieter von Musschen,1692~1761)在克莱斯特发现的启发下发明了收集电荷的“莱顿瓶”。因为他看到好不容易起得的电却很容易地在空气中逐渐消失,他想寻找一种保存电的方法。有一天,他用一支枪管悬在空中,用起电机与枪管连着,另用一根铜线从枪管中引出,浸入一个盛有水的玻璃瓶中,他让一个助手一只手握着玻璃瓶,马森布罗克在一旁使劲摇动起电机。这时他的助手不小心将中另一只手与枪管碰上,他猛然感到一次强烈的电击,喊了起来。马森布罗克于是与助手互换了一下,让助手摇起电机,他自己一手拿水瓶子,另一只手去碰枪管。
“我想告诉你一个新奇但是可怕的实验事实,但我警告你无论如何也不要再重复这个实验。......把容器放在右手上,我试图用另一只手从充电的铁柱上引出火花。突然,我的手受到了一下力量很大的打击,使我的全身都震动了,……手臂和身体产生了一种无法形容的恐怖感觉。一句话,我以为我命休矣。”
虽然马森布罗克不愿再做这个实验,但他由此得出结论:把带电体放在玻璃瓶内可以把电保存下来。只是当时搞不清楚起保存电作用的究竟是瓶子还是瓶子里的水,后来人们就把这个蓄电的瓶子称作“莱顿瓶”,这个实验称为“莱顿瓶实验”。这种“电震”现象的发现,轰动一时,极大的增加了人们对莱顿瓶的关注。
    18世纪中叶,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又做了多次实验,进一步揭示了电的性质,并提出了电流这一术语。他认为电是一种没有重量的流体,存在于所有的物体之中。如果一个物体得到了比它正常的份量更多的电,它就被称之为带正电(或“阳电”);如果一个物体少于它正常份量的电,它就被称之为带负电(或“阴电”)。所谓放电就是正电流向负电的过程。富兰克林的这一说法,在当时确实能够比较圆满地解释一些电的现象, 但对于电的本质的认识与我们现在的“两个物体互相磨擦时,容易移动的恰恰是带负电的电子”的看法却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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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对电学的另一重大贡献,就是通过1752年著名的风筝实验,“捕捉天电”,证明天空的闪电和地面上的电是一回事。他用金属丝把一个很大的风筝放到云层里去。金属丝的下端接了一段绳子,另在金属丝上还挂了一串钥匙。当时富兰克林一手拉住绳子,用另一手轻轻触及钥匙。他立即感到一阵猛烈的冲击(电击),同时还看到手指和钥匙之间产生了小火花。这个实验表明:被雨水湿透了的风筝的金属线变成了导体,把空中闪电的电荷引到手指与钥匙之间。这在当时是一件轰动一时的大事。一年后,富兰克林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个避雷针。 
    1780年,意大利科学家伽伐尼(Luigi Galvani,1737~1798)在一次解剖青蛙时有一个偶然的发现,一只已解剖的青蛙放在一个潮湿的铁案上,当解剖刀无意中触及蛙腿上外露的神经时,死蛙的腿猛烈地抽搐了一下。伽伐尼立即重复了这个实验, 又观察到同样的现象。他以严谨的科学态度,选择各种不同的金属,例如铜和铁或铜和银,接在一起,而把另两端分别与死蛙的肌肉和神经接触,青蛙就会不停地屈伸抽动。如果用玻璃、橡胶、松香、干木头等代替金属,就不会发生这样的现象。他认为这是一种生物电现象,他的《关于电对肌肉运动的作用》论文于1791年发表。   
    1791年意大利物理学家亚历山德罗.伏打(Alessandro Volta,1745~1827)得知伽伐尼的这一发现,引起了他的极大兴趣,作了一系列实验,甚至还在自己身上做实验。他用两种金属接成一根弯杆,一端放在嘴里,另一端和眼睛接触,在接触的瞬间就有光亮的感觉产生。他用舌头舔着一枚金币和一枚银币,然后用导线把硬币连接起来,就在连接的瞬间,舌头有发麻的感觉。这些实验证明:电不仅能够产生颤动,而且还会影响视觉和味觉神经。
1793年伏打发表一篇论文,总结了自己的实验,不同意伽伐尼关于动物生电的观点。他认为伽伐尼电在质上是一种物理的电现象,蛙腿本身不放电,是外来电使蛙腿神经兴奋而发生痉挛,蛙腿实际上只起电流指示计的作用。 
伏打在伽伐尼实险的基础上,致力研究两种不同金属的接触。他得出了新的结论,认为两金属不仅仅是导体,而且是由它们产生电流的。用伏打自己的话来说:金属是真正的电流激发者,而神经是被动的。伏打并把这种电流命名为“金属的”或“接触的”电流。 
    伏打还发现当金属浸入某些液体时,也会发生同样的电流效应。伏打开始是用几只碗盛了盐水,把几对黄铜和锌做成的电极连接起来,就有电流产生。1800年3月20日,伏打宣布了一个重要的发现,这就是著名的“伏打电池”。他用30块、40块、60块或更多的铜片(最好是用银片),每一片都和一块锡片(最好是锌片)接触,并且用相同数目的水层或比纯水更好些的导电液体层,好食盐水或碱水等,或是浸透这些液体的纸壳或皮革……。银片和锌片是两种不同的金属,盐水或其他导电溶液作为电解液,它们构成了电流回路。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电池,是由很多银锌电池连接而成的电池组。
    伏打证明这个堆的一端带正电,另一端带负电,当时引起极大的轰动。这是第一个能人为产生稳定、持续电流的装置,为电流现象的研究提供了物质基础,也为电流效应的应用打开了前景,并很快成为进行电磁学和化学研究的有力工具,促使电学研究有一个巨大的进展。伏打的成就受到各界普遍赞赏,科学界用他的姓氏命名电势,电势差(电压)的单位,为“伏特”(就是伏打,音译演变的),简称“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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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最伟大的十个科学发现之七:物种进化
    人们起初认为,地球上的每一种生命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新的物种诞生,也未发生过什么变化。直至19世纪英国博物学家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提出了进化论,才揭示出地球上生命的动态性质。
达尔文1809年2月12日,出生于一个英国医生家庭。1831年,达尔文从剑桥大学毕业后热衷于自然科学研究。 这年12月,英国政府组织了“贝格尔(Beagle)”军舰的环球考察,达尔文以“博物学家”的身份自费搭船,开始了历时5年(1831-1836)的艰苦的环球考察活动。
    达尔文每到一地总要进行认真的考察研究,采访当地的居民,有时请他们当向导,爬山涉水,采集矿物和动植物标本,挖掘生物化石,发现了许多没有记载的新物种。达尔文思考着一个问题:自然界的奇花异树,人类万物究意是怎么产生的?他们为什么会千变万化?彼此之间有什么联系?这些问题逐渐使他对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产生了怀疑。
    1832年2月底,“贝格尔”舰到达巴西,达尔文上岸考察,向船长提出要攀登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达尔文意外地在海拔4000多米的高山顶上发现了贝壳化石,这使他非常吃惊。经过反复思索,他终于明白了地壳升降的道理。达尔文对自己的猜想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物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客观条件的不同而相应变异!”
    达尔文随船横渡太平洋,经过澳大利亚,越过印度洋,绕过好望角,于1836年10月回到英国。在历时五年的环球考察中,达尔文积累了大量的资料。回国之后,他在整理这些资料的过程中查阅了大量书籍,为他的生物进化理论寻找根据。1842年,他第一次写出《物种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的简要提纲。1859年11月达尔文经过20多年研究而写成的科学巨著《物种起源》终于出版了。在这部书里, 达尔文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以自然选择(Theoty of Natural Selection)为基础的进化学说,说明物种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
  《物种起源》的出版,在欧洲乃至整个世界都引起轰动。它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标志着进化论的正式确立。由于它沉重地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反动教会和封建御用文人群起攻之,诬蔑达尔文的学说“亵渎圣灵”,触犯“君权神授天理”,有失人类尊严。
    以英国著名自然科学家、伦敦矿物学院地质学教授赫胥黎( 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为代表的进步学者,积极宣传和捍卫达尔文主义,他们认为: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
    达尔文在他的第二部巨著《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The Variation of Animals and Plants Under Domestication ,1868)中,以不可争辩的事实和严谨的科学论断,进一步阐述他的进化论观点,提出物种的变异和遗传、生物的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的重要论点。
晚年的达尔文,尽管体弱多病,但他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坚持进行科学研究和写作,连续出版了《人类的由来》(The Descent of Man ,1871)、《人类和动物的表情(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Animals and Man,1872) 》等很多著作,对人工选择作了系统的叙述,并提出性选择及人类起源的理论,进一步充实了进化学说的内容。1882年4月19日,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因病逝世,人们把他的遗体安葬在牛顿的墓旁,以表达对这位科学家的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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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最伟大的十个科学发现之八:基因
    现代遗传学之父,奥地利生物学家格雷戈尔•孟德尔(Johann Gregor Mendel,1822~1884)并未描述过基因,也没有观测到基因以及使用基因这个词。但这位奥地利传教士发现了遗传定律,他通过繁育豌豆,画出其结果图,就得出了卓越的结论。孟德尔发现,在预先可测知规律下控制的组合,父母可将其独特的特性传给子女。
20世纪初,科学家判定必然是某些实际的物质携带这种特性,创立了基因(gene)这个词,以后又证明了基因的化学本质是DNA分子。1953年,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
孟德尔出生在奥地利的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里,受同为园艺家的父母的熏陶,他从小喜爱植物。他先在当地教会办的一所中学教自然科学,后来到维也纳大学深造,受到相当系统和严格的科学教育与训练,为后来的科学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孟德尔回到布鲁恩后弄来了34个品种的豌豆,从中挑选出22个品种用于实验。它们都具有某种可以相互区分的稳定性状,例如高茎或矮茎、圆料或皱科、灰色种皮或白色种皮等。 
孟德尔豌豆实验的初衷并不是有意为探索遗传规律而进行,他只是希望获得优良品种,在试验的过程中,逐步把重点转向了探索遗传规律。孟德尔开始进行豌豆实验时,达尔文进化论刚刚问世。他仔细研读了达尔文的著作,从中吸收丰富的营养,并对人工培植的不同代的豌豆的性状和数目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计数和分析。运用这样的实验方法需要极大的耐心和严谨的态度。经过8个寒暑的辛勤劳作,孟德尔发现了生物遗传的基本规律,并得到了相应的数学关系式。人们分别称他的发现为“孟德尔第一定律——分离定律”和“孟德尔第二定律——独立分配定律”,它们揭示了生物遗传奥秘的基本规律。除了豌豆以外,孟德尔还对其它植物作了大量的类似研究,其中包括玉米、紫罗兰和紫茉莉等,以期证明他发现的遗传规律对大多数植物都是适用的。
从生物的整体形式和行为中很难观察并发现遗传规律,而从个别性状中却容易观察,这也是科学界长期困惑的原因。孟德尔不仅考察生物的整体,更着眼于生物的个别性状,这是他与前辈生物学家的重要区别之一。孟德尔选择的实验材料也非常科学。因为豌豆属于具有稳定品种的自花授粉植物,容易栽种,容易逐一分离计数,这对于他发现遗传规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孟德尔清楚自己的发现所具有的划时代意义,但他还是慎重地重复实验了多年,以期更加臻于完善。1865年,孟德尔总结出著名的遗传规律,在布尔诺(Brno)自然科学学会宣读了他的论文《植物杂交试验》(Experiments in Plant Hybridization),尽管与会者绝大多数是学会会员,其中既有化学家、地质学家和生物学家,也有生物学专业的植物学家、藻类学家。但听众对连篇累续的数字和繁复枯燥的沦证毫无兴趣,他们跟不上孟德尔的思维,因此无法估计孟德尔发现的重要性。第二年,孟德尔在学会的杂志上发表了他得到的试验结果,也没有引起科学界的注意。孟德尔的论文在此后30余年中未被科学界所知。
1881年,德国学者编了一本植物学杂交论文的目录,力求无所不包,孟德尔的论文很幸运地被列了进去,并最终导致了在1900年,被三位生物学家同时发现。1900年,成为遗传学史乃至生物科学史上划时代的一年,来自三个国家的三位学者同时独立地“重新发现”孟德尔遗传定律,他们是荷兰的德弗里斯(Hugo De Vries,1848~1935)、德国的柯灵斯(Carl Erich Correns,1864~1933)和澳大利亚的契马克(Erich von Tschermak-Seysenegg,1871~1962)。从此,遗传学进人了孟德尔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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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弗里斯1877年曾到英国拜访达尔文并有过一次长谈,这使他专心致志于解决当时进化论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遗传机理。象孟德尔一样,他以植物为研究材料,不过他用的是月见草。他种了二十年超过五万株的月见草,从中发现了新种。他认为这些新种是由于“突变”导致的,并认为突变是产生变异的原因。现在已知道,他所发现的这些新种并不是基因突变,而是染色体畸变所致,不过他仍然被视为发现基因突变的第一人。之后,他就转往研究性状的传递问题。1900年,德弗里斯认为自己已发现了遗传定律,写成论文,分寄法兰西科学院和德国植物学学会。法语版的论文先登了出来, 柯灵斯读了以后,发觉实际上就是孟德尔所发现的定律,就给德弗里斯寄去了一份孟德尔的论文。德弗里斯赶在德语版论文出来之前,匆忙在论文中加注了孟德尔的论文,但声明“在实验就要全部完成并已得出结论后,才读到孟德尔的论文”。
柯灵斯也在做植物杂交的实验,在德弗里斯之后也赶紧发表了实验结果。他在论文中提到了孟德尔,但也象德弗里斯一样,声明是在自己独立地发现了遗传定律之后才读到孟德尔的论文的。
    契马克也在几星期后发表了论文,在论文中引用了孟德尔,但同样称自己独立地发现了遗传定律,然后才验证孟德尔的实验。
    不论他们发表论文的动机如何,这三位著名的生物学家在一年之内同时发表论文宣扬孟德尔,使孟德尔定律很快引起了生物学界的重视。生物学界掀起了验证孟德尔定律的热潮。
1909年,丹麦生物学家约翰逊(Wilhelm Ludwig Johannsen,1857~1927)根据希腊文“给予生命”之义,创造了基因(gene)一词,并用这个术语代替孟德尔的“遗传因子”。不过他所说的基因并不代表物质实体,而是一种与细胞的任何可见形态结构毫无关系的抽象单位。因此,那时所指的基因只是遗传性状的符号,还没有具体涉及基因的物质概念。
    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Thomas Hunt Morgan,1866~1945)对基因学说的建立作出了卓越的贡献。1915年至1928年,他和他的助手以果蝇作为实验材料,第一次将代表某一特定性状的基因,同某一特定的染色体联系了起来,创立了遗传的染色体理论。随后遗传学家又应用当时发展的基因作图(gene mapping)技术,构筑了基因的连锁图,进一步揭示了在染色体载体上基因是按线性顺序排列的。
    首先用实验证明基因的化学本质就是DNA分子的是加拿大生物化学家艾弗里(Oswald Theodore Avery,1877~1955 )。 1945年,他和他的合作者在纽约进行细菌转化的研究,实验材料是肺炎链球菌,结果说明,使细菌性状发生转化的因子是DNA(即脱氧核糖核酸),而不是蛋白质或RNA(即核糖核酸)。
这一重大的发现轰动了整个生物界。因为当时许多研究者都认为,只有像蛋白质这样复杂的大分子才能决定细胞的特征和遗传。而艾弗里等人的工作打破了这种信条,在遗传学理论上树起了全新的观点,即DNA分子是遗传信息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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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为艾弗里的实验而激烈争论时,美国微生物学家赫尔希(Alfred Day Hershey,1908~1997)等人在考虑,能否将蛋白质和DNA完全分开,单独观察DNA的作用呢?他们的实验材料是T2噬菌体。实验证实,进入细菌细胞的噬菌体是核酸;进而说明,携带遗传信息的是核酸,而不是蛋白质。噬菌体的DNA不但包括噬菌体自我复制的信息,而且包括合成噬菌体蛋白质所需要的全部信息。1952年,赫尔希和他的学生共同发表报告,肯定了艾弗里的结论。 此后,再也无人怀疑DNA是遗传物质了。
英国生物物理学家阿斯特伯里(William Thomas Astbury,1898~1961) 1938年曾通过X射线结晶衍射图发现DNA分子是多聚核苷酸分子的长链排列。然而阿斯特伯里所发现的DNA图片极其不清楚,无法真实反映DNA清晰的图像。
    1950年,爱尔兰科学家威尔金斯(Maurice Wilkins,1916~)的研究小组就测定了DNA在较高温度下的X射线衍射,得到的照片比阿斯特伯里的要精美得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保持了DNA纤维的湿润状态。DNA的X光衍射照片中有明显的几组点组成了十字的一横,提示DNA的整个结构为螺旋形,但证据并不充分。后来,威尔金斯似乎再也无法深入到更深层面了解DNA的真实结构。 
具有非凡才能的英国女科学家罗沙琳德•弗兰克林(Rosalind Franklin,1920~1958)加盟到威尔金斯小组。她凭着独特的思维,设计了更能从多方面了解物质不同现象的实验方法,如获取在不同温度下的DNA的X射线衍射图。把这些各种局部的结构形状汇总,DNA的衍射图片越来越全面。1952年5月她获得了一张清晰的DNA的X光衍射照片。 弗兰克林与威尔金斯提出DNA的结构可能是双螺旋。
  美国化学家鲍林(Linus Pauling,1901~1994)从1951年起就在用同样的X射线晶体衍射方法研究蛋白质的氨基酸和多肽链,最后发现了血红蛋白多肽链为α螺旋链,他成为X射线晶体衍射的权威。鲍林将注意力转到了DNA,并获得了一些DNA的X射线晶体衍射图片。也许是由于实验的问题,或是指导思想的问题,鲍林一直认为DNA是三螺旋结构,走入了误区。
1953年,最伟大的模型——DNA双螺旋结构模型被提出来了,两位创立者是美国生物化学家沃森(James Dewey Watson,1928~)和英国生物物理学家克里克(Francis Harry Compton Crick,1916~)。
  1951年,沃森前往意大利参加生物大分子结构会议。威尔金斯和弗兰克林关于DNA的X射线晶体衍射图分析报告吸引了沃森。博士毕业后沃森在英国的卡文迪什实验室与克里克相遇并共同研究DNA的结构。虽然受到自威尔金斯和弗兰克林的报告的启发,但是,DNA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螺旋结构,是双链、三链还是四链的,沃森和克里克心中并没有谱。
  起初,沃森与克里克认为DNA的螺旋结构应该是三螺旋,并从鲍林那里获得启示开始了“搭积木”式的研究。因为鲍林发现血红蛋白的α螺旋链就是靠“搭积木”摆弄出来的。许多化学分子的结构模型都是这样被人们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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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与克里克按照他们的理解搭出了DNA三螺旋的结构。他们认为,这个模型与威尔金斯和弗兰克林提供的X衍射图比较吻合,尽管弗兰克林当时并不知道DNA的精确结构应当是什么样的,但她指出这个模型过分模仿水分子,DNA结构不应当是三螺旋。
  沃森和克里克对DNA螺旋结构的数种设想都被威尔金斯和弗兰克林否定。在1953年2月14日的讨论中,威尔金斯出示了一幅弗兰克林获得的非常清晰的DNA晶体衍射照片。这张照片突然激发了沃森头脑中的思维,DNA链只能是双链的才会显示出这样漂亮而清晰的图。1953年2月28日沃森和克里克重新摆弄出了正确的DNA双螺旋结构。1953年4月25日《自然》杂志发表了沃森与克里克的DNA双螺旋结构假说的不到1000字短文《核酸的分子结构——脱氧核糖核酸的一个结构模型》,并配有威尔金斯和弗兰克林的两篇文章,以支持沃森和克里克的假说。后来鲍林和其他科学家的研究也从不同方面证明了DNA双螺旋结构。一个月后,沃森与克里克在《自然》杂志上又发表一篇论文,讨论了遗传物质复制的机制。
  沃森和克里克在一封信中对弗兰克林说,她和威尔金斯的DNA双螺旋结构X衍射图片对他们启发很大。正是在这张图片和弗兰克林与威尔金斯的不断指引,他们才走上了正确的跑道,并最终完成了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工作。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标志着分子生物学从此诞生。它不仅说明了DNA为什么是遗传信息的携带者,而且说明了基因的复制和突变等机理。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已经了解到生物界并非所有的基因都是由DNA构成的。某些病毒和噬菌体,它们遗传体系的基础是RNA,而不是DNA。1956年,德国科学家吉尔(Alfred Gierer)和施拉姆(G.Schramm) 在研究烟草花叶病毒时,首先发现了RNA分子能够传递遗传信息,同时他们还发现烟草花叶病毒的RNA成分在感染的植株叶片中能够诱导合成新的病毒颗粒。(左图显示了RNA与DNA的比较)
    最初由孟德尔提出的遗传因子(hereditary factor)的概念,通过摩尔根、艾弗里、赫尔希和沃森、克里克等数代科学家的研究,已经使生物遗传机制建立在遗传物质DNA的基础之上。 科学家们围绕DNA的结构和作用,继续开展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1961年,美国生物学家尼伦伯格(Marshall Warren Nirenberg,1927~)等人成功破译了遗传密码,以无可辩驳的科学依据证实了DNA双螺旋结构的正确性。人们对遗传机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现在,基因已经是以一种真正的分子物质呈现在我们面前,再也不是一种神秘成分了。科学家可以像研究其它大分子一样,客观地探索基因的结构和功能,并已经开始向控制遗传机制、防治遗传疾病、合成生命等更大的造福于人类的工作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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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个附件的形式更好!

等我陆续整理完了之后,会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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