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改革的情景不亚于土地包产到户。”
回忆起那段往事,成强国眼中闪动的激动光芒会让你忘记他已是一名年过古稀的老人。
30多年前,成强国是湖北省黄冈县(如今的湖北省黄冈市所在地黄州区)的一名乡村医生。他所说的“改革”是指1978年以后,原国家标准计量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改制为克”活动。
1978年之前,我国各地中医开药方的计量单位五花八门,除了大部分中医沿用的“十六两为一斤”之外,还有40余种“土造的大杂烩”计量单位,如合、斗、铢、枚、片等。这些不标准的计量单位不仅给老百姓的看病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也给中药的零售和生产带来了不便。
成强国就曾因为一个“条”字差点闹出了人命。一次,在给一位患者开药时,他在药方中写上“蜈蚣虫一条”。由于蜈蚣是一种毒性较强的中药,条与条之间重量差异在1克左右。偏偏患者以为蜈蚣越大越好,在抓药时挑了最大的,最后造成用药超量出现中毒现象,“幸亏抢救及时,不然,我不但救不了人,还害了人家”。
据成强国回忆,根据原国家标准计量局“一至二年内要完成这项改革”的部署,从1978年开始,各地的县政府都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从“处方”、“计价”、“制剂”3个环节入手,采取了多项改革措施,“我们每人手里都有一册新药价本,一张新旧制换算表,到处都有板报、标语、广播、幻灯这样形式的宣传会”。另外,根据当时的资料记载,为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标准计量局还要求各省专门生产、配备抓药专用的案秤;全国不少医院都建立了处方不合要求不发药、计价不准不发药、使用旧制单位不发药的制度。
这场持续了两年的改革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中医的处方变了样:首先是计量单位变了,“三钱”变成了“15克”或“15g”;其次是处方更清楚好认了,过去那些用来代表“钱”字的○或△不见了,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格式也改成了从左到右。与此对应,中成药标签上的药量也统一使用了“g”或“mg”这样的公制单位。
为便于记忆新旧单位换算,辽宁省大连市新金县中医院老中医毛永廉还写了一首广为流传的打油诗:“计量改革要统一,统计核价好管理,古之一钱今五克,开方注意莫错写。”
“这些措施,都是经过先期改革试点成功后实施的。”成强国自豪地说:“因为我们这里出了个大中医李时珍,所以黄冈县也成了当年3个改革试点地之一。为此,国家还拨了1万元补助费。”
据悉,1979年末,全国中医处方用药基本上都使用了公制计量单位。以后的二三年里,这项改革进入了巩固期。再后来,过去那些写着“三钱、半两”的中药处方,也同过去的老物件一样,成为了古董市场里的收藏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