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CNAS-CI14《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用能单位节能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的通知
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批准,CNAS于2011年2月11日发布认可规范文件《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用能单位节能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现就文件的实施安排说明如下:
1.该应用说明的实施日期为2011年4月1日。自实施日期起,向CNAS申请用能单位节能检查领域检查机构认可(含扩项)的相关单位均需满足该应用说明的要求。
2.自2011年4月1日起,对已获认可的该领域检查机构实施的评审(监督或复评)均应执行此文件。
认可规范文件的电子版已经放置在CNAS网站(
http://www.cnas.org.cn)的“认可规范”栏目中;相应的核查表也将在2011年4月1日前放置在CNAS网站的检查机构认可评审报告附件中,请相关检查机构和认可评审员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