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仪器设备的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并参考国家有关检定规程进行,对于尚没有检定规程的,可参考监测方法标准中规定的仪器设备技术要求、总局/总站的仪器验收规定、企业技术要求和分析方法自行编制核查方法。必要时,仪器操作人员还可编制仪器设备质量验收核查的作业指导书。核查时应尽可能以国家标准物质或环境标样作为检查、考核和朔源的基准,当不能用校准器具、标准物质/环境标样核查时,可采用比对的方式进行核查,比对方法应符合JJF1117-2004 《测量仪器比对规范》的规定。所有核查结果均应填入相关记录表。
5验收核查的指标
5.1通用技术指标
5.1.1外观结构。通常要求仪器的名称、型号、制造年月、出厂编号、计量器具许可证号、制造厂名等标牌字迹应齐全和清晰;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画痕、凹馅和剥离;仪器设备各调节器应能正常调节,各紧固件无松动,显示屏和气密性应良好,计量器具是否遭到明显改动等,有检定/校准证书的是否在合格证有效期内。
5.1.2安全性。仪器设备电缆线的接插件应接触良好,设备的电源引入线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一般应不小于20MΩ;交流电输入端对机壳或接地的绝缘强度能承受交流有效值1500V,频率为50Hz的电压1min,无飞弧和击穿现象;能正常工作时的设备噪声平均声压级应低于80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