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广药没有粥类王老吉商标权,无权可授
为回应广粮与广药推出形似加多宝“王老吉凉茶”的品牌饮品这一事件,4月11日,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召开“加多宝集团记者招待会”。加多宝集团副总裁阳爱星、品管总经理庞振国等出席了招待会,近三十家媒体与会。加多宝对此“侵权”事件首次正式发表声明:呼吁“有关国有企业必须尊重知识产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多宝强烈要求和敦促有关国有企业,珍惜各方多年的共同努力,不要摧毁这一文化遗产瑰宝”。
加多宝副总裁阳爱星表示,现在借助“王老吉”商标,跨饮料行业、甚至是跨食品行业进行盲目多元化发展,是不符合经过百年沉淀的“王老吉”凉茶品牌内涵的,同时也背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权威性指导。
“从国家商标网上可以查出,广药集团并不拥有王老吉粥类产品的商标权,更谈不上向广粮集团进行授权。”阳爱星表示,据国家商标网资料显示,广药集团在商标分类第30类3007组“粥”商品上并没有王老吉商标专用权,因此,并不存在授权问题,而广药亦无权可授。所以,广药集团授权广粮实业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诚实信用原则;误导商标被许可人(广粮),误导了消费者;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和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