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任洁华
摘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如何进行体制改革,界定其事业职能是否属于“社会共同需要”是关键。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为例,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行研究,并借此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寻求启示。
关键词:质量技术监督 事业单位 改革
1 事业单位公共管理理论
当前,公共管理领域主流的观点认为,社会共同需要是界定国家事业职能范围的根本标准。社会共同需要的事务具有下述特征:第一,它是只有以社会为主体来组织和实施才能实现的事务;第二,它是社会成员个人和私人组织不愿办而又是社会存在与发展所必需办的事务;第三,它是惟有以社会为主体去举办才能有效地协调社会全体成员利益的事务。根据这个基本标准,我们可以在大千世界的诸多事务中正确识别社会共同事务与非社会共同事务,从而正确区分国家事业与非国家事业,重新界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事业职能的范围。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分离事业单位的两种性质不同的职能,就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促进部分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化的根本途径。
2 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的现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事业单位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纤维检验等机构。2008年末,仅江苏省质监系统就有技术机构192个,从业人员5371人。可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数量之多,涉及人员之广。
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是按照上下对口的计划经济体制规则设立的,隶属于质监行政机关,提供标准化、计量测试和质量检验等技术服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在政府框架内组建的。技术机构负责人由质监局任命,人财物归质监局调配。二是从事法规性和指令性检验检定的比较多。质检机构主要是执行省市定期计划的抽检和委托检验。计量机构主要是负责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工作。三是市场竞争能力不强。这些技术机构自成立以来就附属于质监局,服从和服务于质量监督、打假治劣大局,缺少或没有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意识。
3 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存在问题及分析
长期以来,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对改革和市场经济认识不足,不是靠技术和服务主动去参与市场竞争,而是仍想依靠行政或国家计划开展检验检测工作,这是制约质监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 机构设置不合理。同一城市或相近地区相同专业门类技术机构数量过多,造成检测资源的极大浪费,部分地区技术机构之间靠降低质量、减少程序等争抢业务,使得履行职能的能力下降,难以为经济建设提供高质量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
3.2 装备配备不科学。基层技术机构基础设施老化,检验装备落后,检验检测能力低,不能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能;也有一些技术机构未充分预测市场前景,盲目投资购置了大中型设备,结果业务量不足,造成检验能力的浪费。
3.3 行政事业不分离。即政事不分,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服务功能与拥有的某些行政权力合二为一,导致事业单位在实际运行中职能的混同。在很多基层局,由于监管力量不足,需要技术机构人员协助开展监督巡查。而技术机构对企业开展有偿服务时,也经常扛着质监局的牌子。行政与事业互惠互利,密不可分。
3.4 经费来源无保障。质监技术机构大部分属经费自收自支单位,除完成各级监督检验和行政执法委托检验外,要靠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来维持生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指令性质量检验任务越来越少,经费只有靠有偿服务筹集,这就对其检验公正性产生影响。
3.5 体制改革不彻底。有些地区对技术机构体制进行了改革探索,如江苏省2006年初进行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联合重组,撤销全省95家特检机构,成立省特检研究院和19家分院,特检机构的人、财、物都不再由所在地质监行政机关管理。改革四年来,由于“监察”、“检验”两方平行发生作用,一些检验机构将经济效益上升到高于社会效益的地步,产生了“客观”上的矛盾,改革未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