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药、“药残”暗流涌动
一位在政府机构从事水生动物防疫检测的专家说,鱼药是精养鱼业主要生产资料之一,但投喂鱼药也会带来“药(物)残(留)”问题,如抗生素等“药残”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会对食用者身体健康带来负面影响。为此,内陆很多水产大县公共财政每年大约要投入上百万元,组织大量人力、物力采集数以千计的水样和鱼样化验。
公开数据显示,随着近些年执法力度的加强,一些水产大县“药残”合格率,已经从3年前的80%多上升到了目前的97%甚至更高。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一些水产大省采访,接触的水产部门干部或专家一方面肯定,随着监管政策落实,上市水产“药残”合格率有了很大提高;一方面也坦言目前“药残”和使用国家禁用药问题,在少数养殖领域依旧“阴魂不散”。
今年年初披露的信息显示,农业部渔业局去年组织27家水产品质检机构对全国30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展的一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就从随机抽检的997家水产养殖单位中发现有25家单位样品含有对人体或者环境构成危害的禁用药物。其中,一些省份出产的甲鱼、对虾、河蟹、青虾、鲫鱼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还有的省市鲫鱼、草鱼、鲤鱼样本被检出“孔雀石绿”。在发现的问题中,草鱼、河蟹体内五氯酚钠、对虾体内氯霉素残留等问题,也被查获。
而各地围绕食品安全展开的各种活动中,社会关注到的水产领域使用药物和添加问题还很多。如养鱼需要对池塘施用化肥“育水”,人工繁殖杂交过程中使用促排卵和促性腺激素等。在生产环节之外,还有如为长途贩运过程、市场零售中保持水产鲜活形象,使用包括甲醛溶液(福尔马林)等在内的各种药物;甚至连带鱼和黄花鱼身上也人为地抹上化工颜料“金粉”、“银粉”打扮“卖相”。有研究还指出,虽然某些有机磷酯类化合物因为被发现存在对环境和对水产、人体的致毒风险,在一些国家已被禁用,但在我国很多水产领域,相关药物仍被作为“高效低毒”鱼药被广泛使用。
有水产监管部门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孔雀石绿被国家严令禁止在水产养殖中使用,但长期以来,仍有水产养殖户把孔雀石绿当作治疗鱼类肤霉病等病的“特效药”。把硝基呋喃类抗生素添加在饲料中喂鱼,防止鱼池或网箱中细菌传染和刺激水产生长。而甲醛溶液(福尔马林)被用来治鱼病,则有很长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