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qlmkk(qlmkk) 发表:原文由 jjwws(jjwws) 发表:原文由 qlmkk(qlmkk) 发表:原文由 云飘西风落(denx5201314) 发表:
要是能入住多个版面就好啊,我现在在直读入住了,没办法啊
不知道能否就这个问题,向官人们提个建议?
同意!搞双重国籍。只要该用户能达到相应条件。其实目前的居民我看到的条款也没有版面数量这一条限制啊!
"入住的条件:
近三个月内,必须在想申请的版面发帖数超过10个"只有这一个条件,怎么执行起来就不一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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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入住多个版面就好啊,我现在在直读入住了,没办法啊
不知道能否就这个问题,向官人们提个建议?
同意!搞双重国籍。只要该用户能达到相应条件。其实目前的居民我看到的条款也没有版面数量这一条限制啊!
"入住的条件:
近三个月内,必须在想申请的版面发帖数超过10个"只有这一个条件,怎么执行起来就不一样了呢?
就是啊,我还以为就这条,后来申请了一个,接着也发现了我适合的版面,居然前面一个消失了!!!
问了站方我才知道之只能入住一个!吃了“潜规则”的亏
原文由 qlmkk(qlmkk) 发表:那就明文规定好了原文由 jjwws(jjwws) 发表:原文由 qlmkk(qlmkk) 发表:原文由 jjwws(jjwws) 发表:原文由 qlmkk(qlmkk) 发表:原文由 云飘西风落(denx5201314) 发表:
要是能入住多个版面就好啊,我现在在直读入住了,没办法啊
不知道能否就这个问题,向官人们提个建议?
同意!搞双重国籍。只要该用户能达到相应条件。其实目前的居民我看到的条款也没有版面数量这一条限制啊!
"入住的条件:
近三个月内,必须在想申请的版面发帖数超过10个"只有这一个条件,怎么执行起来就不一样了呢?
就是啊,我还以为就这条,后来申请了一个,接着也发现了我适合的版面,居然前面一个消失了!!!
问了站方我才知道之只能入住一个!吃了“潜规则”的亏
看来官方反对“一心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