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vip_strom_26(vip_strom_26) 发表:原文由 木有才(xgy2005) 发表:原文由 shangyab513(shangyab513) 发表:原文由 木有才(xgy2005) 发表:
包装规格跟实际重量不符的情况太多见了,我们买的标准品,尤其是那种微量的,一般都是10mg,经常不够,有时候还会多。
这么少的东西,一般都用减量法称吧?那样应该比较准确,进口的标准品一般都有多的吧?
是直接称量的,用十万分之一天平
标准品的话,直接转移出来称量会不会造成污染啊?而且转移过程中还可能造成少量的试剂损失吧。
原文由 gongxi19851230(gongxi19851230) 发表:是不是需要标注一下皮重和毛重呀。原文由 童话仙子(liling123436) 发表:原文由 vcningmeng(vcningmeng) 发表:
哭笑不得啊,这么大的乌龙居然会发生?那他以前的实验怎么做啊?
说真的,这个事情其实也会发生了的,上次实验室师姐配制某溶液,上面写的50g,可是实际上就是没有这么多,最多也就四十刚过,谁会想到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所以这些事情都见怪不怪了的
看来这类事件不是个例啊!较合适的方法确实是用差量法,但是即便是差量法称量也必须是先开包装,好多公司对于开过包装的产品就不接受售后投诉了额,对消费者来说,取证工作也是比较有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