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若不事先充分了解所使用物质的性状,特别是着火、爆炸及中毒的危险性,不得使用危险物质。
2).通常,危险物质要避免阳光照射,把它贮藏于阴凉的地方。注意不要混入异物。并且必须与火源或热源隔开。
3).贮藏大量危险物质时,必须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定,分类保存于贮藏库内。并且,毒物及剧毒物需放于专用药品架上保管。
4).使用危险物质时,要尽可能少量使用。并且,对不了解的物质,必须进行预备试验。
5).在使用危险物质之前,必须预先考虑到发生灾害事故时的防护手段,并做好周密的准备。对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实验,要准备好防护面具、耐热防护衣及灭火器材等;而有中毒危险时,则要准备橡皮手套、防毒面具及防毒衣之类用具。
6).处理有毒药品及含有毒物的废弃物时,必须考虑避免引起污染水质和大气。
7).特别是当危险药品丢失或被盗时,由于有发生事故的危险,必须及时报告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