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CBD地区被雾霾笼罩。近日,北京持续雾霾天气,重度污染。
1月13日,大望桥西的电子屏幕显示“雾霾天气”持续。
新京报讯 新年伊始,北京陷入近年来少有的雾霾天气中。如何应对此类大气污染事件?昨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开出了应对办法:当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北京市政府应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并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
污染天机动车违禁上路将被罚 送审稿全文15000余字。自昨起至2月8日,公众可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bjfzb.gov.cn)或“首都之窗”(http:/www.beijing.gov.cn),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送审稿规定,在大气污染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前提下,拟采取上述停驶、停产等强制性应急措施。由于送审稿昨天开始征集意见,关于停驶、停产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送审稿仅写明: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的措施,由市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责令部分机动车停驶的措施,由交管部门负责实施。由此可推断出,停驶车辆的范围不只限于公务车,也拟包括私家车等部分社会车辆。
送审稿也言明了罚则:排污单位拒绝停产、部分停产,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违禁上路,交管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处罚。
目前,北京市另一停驶类强制性措施——尾号限行,处罚标准是依据《道交法》,对违禁上路者处以100元罚款。照此推算,送审稿的停驶罚则,处罚标准也将是100元。
多次违反同一规定拟加倍处罚 此外,送审稿还提出了其他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禁止性措施,如居民楼内,禁新建服装干洗店、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禁止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外地车进京先测尾气等。
对比国家2000年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送审稿明显提高了处罚力度,如累计处罚,即多次违反同一规定,会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倍处罚,但单次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