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监测站的走向问题

浏览0 回复57 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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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环境监测站即将推向市场,不知道是否是谣传,各位有听到风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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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5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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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走向市场是早晚的问题,第三方检测在发达地区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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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92052617(92052617) 发表:
环境监测走向市场是早晚的问题,第三方检测在发达地区已经开始。。。。
你的意思是监测站推向市场吗?目前有什么消息没有?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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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gzlk650) 发表:
据说环境监测站即将推向市场,不知道是否是谣传,各位有听到风声的吗?


五年内不可能推向市场,环保部门的监测站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将仍然是环境监测的主力,而第三方检测机构不过是必要的补充。按照国家“十二五”的环境监测规划,提到了要“县县能监测”,所以推向市场只能是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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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原文由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gzlk650) 发表:
据说环境监测站即将推向市场,不知道是否是谣传,各位有听到风声的吗?


五年内不可能推向市场,环保部门的监测站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将仍然是环境监测的主力,而第三方检测机构不过是必要的补充。按照国家“十二五”的环境监测规划,提到了要“县县能监测”,所以推向市场只能是谣传。
那最终监测站的走向是什么?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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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第39号令)中第二条,明确了环境保护监测站依法履职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这四类环境监测活动都是政府行为。根据近年来中央、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就是剥离“两头”留下公益。取消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营性事业单位。而监测站作为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一类事业单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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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2 10:49:26 Last edit by wangli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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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在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第39号令)中第二条,明确了环境保护监测站依法履职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这四类环境监测活动都是政府行为。根据近年来中央、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就是剥离“两头”留下公益。取消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营性事业单位。而监测站作为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一类事业单位吧。
如果都是政府行为,虽然不执法,但是仍然应该参公管理,目前有监测站参公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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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站的项目收费貌似很低,如果市场化,会带来多少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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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风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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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能够推向市场,现在环境恶劣,和大众对此类问题还是比较敏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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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y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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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现在的热点还在房子,环境的话应该会是15年的事情了,社会化是趋势吧,监测站会改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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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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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gzlk650) 发表: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在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第39号令)中第二条,明确了环境保护监测站依法履职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这四类环境监测活动都是政府行为。根据近年来中央、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就是剥离“两头”留下公益。取消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营性事业单位。而监测站作为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一类事业单位吧。
如果都是政府行为,虽然不执法,但是仍然应该参公管理,目前有监测站参公的地方吗?


一类事业单位的性质其实就是参公,比如广东等地不少监测站就是参公。参公带来的问题就是干多干少一个样,不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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