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KingDz(nerd) 发表:
实验室人员按合同关系可以分为长期雇佣人员和签约人员。实验室长期雇佣的人员是指明实验室的全职固定人员,他们是实验室的自有资源。签约的人员指实验室通过合约雇佣的非全职人员,实验室可能由于自有资源不足或业务量等原因,利用社会资源雇佣部分非全职的人员为实验室提供服务。
但不管是不是全职的,都要按人员管理要求来管理。
另外:CNAS-EL-01:2012对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若干要求的解释说明
3.3 CNAS-CL01条款5.2.3要求: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
实验室所有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应是长期固定工作人员,不允许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检测或校准活动,除非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
原文由 烟台栖霞(v2652188) 发表:
ISO/IEC 17025 5.3 The laboratory shall use personnel who are employed by, or under contract to, the laboratory. Where contracted and additional technical and key support personnel are used, the laboratory shall ensure that such personnel are supervised and competent and that they work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boratory's management system.
我们有自己的特殊性,比如政府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分编制内人员和聘用人员,公司有合同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季节工作或项目工作),为了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CNAS做了文字上的处理。 在评审中,我们通过查看工作合同或用工协议来确定这个人是不是属于实验室。 对长期和签约的概念不必过于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