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这个和制度没关系,这个是评判的标准原文由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gzlk650) 发表:这个是健全的制度吗?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污染事故应该是立即死亡的,这种慢性的肯定是不算的,咋知道你是不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呢?原文由 sgxy(sgxy) 发表:对啊,判断致死有时间段的要求吗?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
这个致死是指立刻的还是长期的呢?
现在那些癌症村不是很多都是污染造成的
那些受污染后得病的,得病后又没有立即死去,而是慢慢死去的,该怎么判定
原文由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gzlk650) 发表:这个评判标准不太合理吧,像某些癌症村,是由于工业污染导致生活环境破坏,导致致癌几率大增的,这种就不算重大事件呀?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这个和制度没关系,这个是评判的标准原文由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gzlk650) 发表:这个是健全的制度吗?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污染事故应该是立即死亡的,这种慢性的肯定是不算的,咋知道你是不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呢?原文由 sgxy(sgxy) 发表:对啊,判断致死有时间段的要求吗?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
这个致死是指立刻的还是长期的呢?
现在那些癌症村不是很多都是污染造成的
那些受污染后得病的,得病后又没有立即死去,而是慢慢死去的,该怎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