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ian.cheng(chengxiaojun) 发表:再观察观察吧,看情形再定,如果就是嘲笑、侮辱性质的,果断让其走人!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原文由 ian.cheng(chengxiaojun) 发表:像你帖子中举的例子,完全可以归类到玩笑之类。呵呵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
这个要分情况对待。
如果是无事生非,挑拨关系之类的,最好还是找机会让其走人;
如果中间有什么误会之类,还是沟通一下比较好。
如果是开玩笑之类的,就大度一点吧。
分析的很有道理
如果是和本人说,可以归类为玩笑,相反就是无事生非,带有嘲笑的味道。
这只是一个例子,其它难听的不好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