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烟台栖霞(v2652188) 发表:原文由 chenmessi(v2703243) 发表:原文由 烟台栖霞(v2652188) 发表:原文由 chenmessi(v2703243) 发表:原文由 烟台栖霞(v2652188) 发表:
貌似是啥意思?
貌似就是我们省局同时将我们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的申请材料仪器放在同一个档案袋里,结果没过多久另外一家公司名字出现在国家总局批复的名单里,我们没有。
省局的认监处或者检验处怎么解释呢?
让我们直接跟北京对接的人联系
你们省局要解散了?这明显是不作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