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又一大胆推论:多材料(金属+塑料+玻璃+...)整机中的塑料不适用EU No 10/2011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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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曝十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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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贴中本人纠结于多材料整机拆分测试,部件合格不能代表整机合格。多部件析出是加和,析出到迁移总量才是考核依据。

回到EU No 10/2011法规,一则:里面的限值,不能覆盖整机迁移情况,再者:里面的适用范围,不含多材料的制品;



大胆提出:多材料(金属+塑料+玻璃+...)整机中的塑料不适用EU No 10/2011法规。更进一步说,像咖啡机之类,有金属,塑料,玻璃组成的整机,不需要去做EU No 10/2011法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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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多材质多层材料和制品中的塑料层”不是包含“多材质制品中的塑料层”,也就是“更进一步说,像咖啡机之类,有金属,塑料,玻璃组成的整机”这个是被包含在其中的意思。我觉得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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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曝十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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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立青(v2855660) 发表:

“(e)多材质多层材料和制品中的塑料层”不是包含“多材质制品中的塑料层”,也就是“更进一步说,像咖啡机之类,有金属,塑料,玻璃组成的整机”这个是被包含在其中的意思。我觉得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理解。


这是指多层的复合材料的塑料层
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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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主题”就明确了,只要是预期、已经、能合理预料会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应该还是适用的。想咖啡机中电路板等不与食品接触的、金属和玻璃等非塑料部分不用管,但是一般如罐体的盖子、咖啡流经的塑料管路等受其管控。
    EU No 10/2011针对的是“材料和制品”,其中没有“整机”的概念。
    最近才开始接触FCM测试,所以以上看法仅仅是文字上的肤浅理解,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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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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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说的,各部件都PASS不代表整机也PASS的观点,所以要模拟实际使用情况做整机测试。但是如果整机测试不按照2011/10,那按照哪个法规更合适呢?

原文由 一曝十寒(zwhyghl) 发表:

上一贴中本人纠结于多材料整机拆分测试,部件合格不能代表整机合格。多部件析出是加和,析出到迁移总量才是考核依据。

回到EU No 10/2011法规,一则:里面的限值,不能覆盖整机迁移情况,再者:里面的适用范围,不含多材料的制品;



大胆提出:多材料(金属+塑料+玻璃+...)整机中的塑料不适用EU No 10/2011法规。更进一步说,像咖啡机之类,有金属,塑料,玻璃组成的整机,不需要去做EU No 10/2011法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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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曝十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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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ophielv(sophielv) 发表:
我同意你说的,各部件都PASS不代表整机也PASS的观点,所以要模拟实际使用情况做整机测试。但是如果整机测试不按照2011/10,那按照哪个法规更合适呢?

欧盟,德国标准也都提到了整机测试,就是很模糊,没有可行性。没有标准就不测啊,为什么非要去找个标准测呢,出口又不强制要测。

原文由 一曝十寒(zwhyghl) 发表:

上一贴中本人纠结于多材料整机拆分测试,部件合格不能代表整机合格。多部件析出是加和,析出到迁移总量才是考核依据。

回到EU No 10/2011法规,一则:里面的限值,不能覆盖整机迁移情况,再者:里面的适用范围,不含多材料的制品;



大胆提出:多材料(金属+塑料+玻璃+...)整机中的塑料不适用EU No 10/2011法规。更进一步说,像咖啡机之类,有金属,塑料,玻璃组成的整机,不需要去做EU No 10/2011法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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