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fisher8272(fisher8272) 发表:额 我比你醉、、、、
我也是醉了。
实验室最少28个程序文件,其中一定有抽样程序5.7.1,分包程序可以没有(4.5条款没有程序这两个字)
继续看CNAS AL01申请书,表中没有任何一处允许实验室剪裁体系的。也就是说,CNAS默认某些条款实际可以不发生,但不允许剪裁,OK?
接着说,内审的依据是手册和程序文件,没有异议吧。
一定有抽样程序,计划表中不去验证该程序文件的实施性,策划内审的质量负责人疯了?连审什么都不知道?
就算没有分包程序,手册至少有分包的内容吧,也要审,对吧。因此审核表中,一定会有分包和抽样,否则,质量负责人该换人了。
就算不讲以上道理,在运营中,决定是否分包、是否抽样的的也不是质量负责人,不检查,他怎么知道一定没有,有授权,就有可能发生。
没有发生,审核结果填Y,审核说明写未发生,一切OK。
原文由 七月破晓(v2862045) 发表: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仍旧没回到点上,不是是否实施的问题原文由 七月破晓(v2862045) 发表: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可以不必急着去说结果,而且这么肯定的结果也不一定是对的,我更想听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么想
是要审的,只是审核内容里填写暂无开展此项就行了。
有些程序可以先制定但不实施,不如分包程序,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可能不实施但是当实验室业务量突然增加或设备突然损坏而客户急需结果时我们就不得不启动该程序了。
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我明白你的意思,实验室是有程序以备不时之需,这是大多数情况。如果你是内审策划人,体系文件有注明XX程序目前不适用,或者你知道XX程序目前不适用,你把他编进内审检查表吗?编进与不编的原因是什么?原文由 七月破晓(v2862045) 发表: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仍旧没回到点上,不是是否实施的问题原文由 七月破晓(v2862045) 发表: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可以不必急着去说结果,而且这么肯定的结果也不一定是对的,我更想听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么想
是要审的,只是审核内容里填写暂无开展此项就行了。
有些程序可以先制定但不实施,不如分包程序,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可能不实施但是当实验室业务量突然增加或设备突然损坏而客户急需结果时我们就不得不启动该程序了。
你是什么意思啊!内审是需要的。没有实施的话可以有文件就行。
原文由 七月破晓(v2862045) 发表: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我明白你的意思,实验室是有程序以备不时之需,这是大多数情况。如果你是内审策划人,体系文件有注明XX程序目前不适用,或者你知道XX程序目前不适用,你把他编进内审检查表吗?编进与不编的原因是什么?原文由 七月破晓(v2862045) 发表: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仍旧没回到点上,不是是否实施的问题原文由 七月破晓(v2862045) 发表: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可以不必急着去说结果,而且这么肯定的结果也不一定是对的,我更想听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么想
是要审的,只是审核内容里填写暂无开展此项就行了。
有些程序可以先制定但不实施,不如分包程序,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可能不实施但是当实验室业务量突然增加或设备突然损坏而客户急需结果时我们就不得不启动该程序了。
你是什么意思啊!内审是需要的。没有实施的话可以有文件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