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关于邀请参加2015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 “牛病毒性腹泻病(ELISA法)检测(CNCA-15-B0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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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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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验证和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2015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负责承担“牛病毒性腹泻病(ELISA法)检测(CNCA-15-B05)”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24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更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在2016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根据情况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进行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时,免于对该项目的现场实验。对于首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验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邀请具有此次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包括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验室、各省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各省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科研院校实验室和企业实验室等。
    三、请各参加实验室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加盖实验室公章后,以邮寄(以邮戳为准)形式发至我中心,或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本次能力验证的测试项目为牛病毒性腹泻病ELISA检测。样品发放时间预计为8月中下旬,样品发放当日快递单号将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各实验室联系人,请做好相关准备。各参试实验室请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结果。
    五、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为B类项目,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实验室,需交纳能力验证费1200.00元。对于测试结果不满意或可疑的实验室将给予一次补测机会,需交纳补测费用1200.00元。初测款项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汇入以下账户,并注明“能力验证费15B05”。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收款账号:1572 0163 7202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皓月大路支行
通讯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邮编:130062
联系人:孟庆峰,魏春艳
联系电话:0431-87607307/1868642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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