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庆阳(v2862151) 发表: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书记陈善荣则表示,新环保法明确提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为依法监测和整治数据造假提供了有力武器。他建议,做好监测法规制度的配套衔接,增强可操作性。一是尽快出台《环境监测条例》,明确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追责程序和处理办法等;二是制定相关技术规定,明确自动站运维过程中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的情形认定和判定规则,打击数据造假的“最后一公里”;三是优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把监督的重心从地方监测站调整到运维(服务)机构,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协议并监督其实施,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四是加强监测监察联动,严惩违法排污和数据造假行为。
这是对基层环境监测人员的不理解和不信任,这股风历来就在本系统存在,环保自己人整自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是要把县级站往绝路上逼啊。总站领导您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就不顾及我们基层监测人的感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