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研读农业部781号公告-5-2006 《动物源食品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
液相色谱法》,发现里面关于三氟乙酸酐的稀释有问题:
1.在4.2试剂和材料中写的稀释比例是1:2
2.在4.4.3净化和荧光衍生化以及4.4.4标准曲线的测定中写的稀释比例是1:1
前后两段的描述不一致,究竟稀释比例是1:1还是1:2?
3.查阅其它标准,GB29696-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阿维菌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
液相色谱法》中有如下描述:
参考GB29696-2013的描述,个人认为三氟乙酸酐稀释比例应该为1:2,农业部781号公告-5-2006的4.4.3和4.4.4的稀释比例1:1应该笔误。诸位大大意下如何,不妨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