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symmacros(jimzhu) 发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对标准的需求不断加大,尤其是在新产品、新技术领域。现行的国家标准管理机制仍为30年前建立,标准编制的组织与发布均由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标准化工作广泛存在立项难、更新周期长、标准化活动社会参与程度不够等问题,并由此压缩了标准的社会供给。我国的标准工作已不能满足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大格局下的标准化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不符,发展团体标准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根据我国现行的《标准化法》,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化法》未规定社会组织团体标准的地位和作用,这与国际上多数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不同。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均有大量组织编制并发布标准的专业性社会组织,这些组织发布的团体标准是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ASTM)发布的标准,不仅在美国应用,在多领域已成为事实上的国际标准,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广东、北京、浙江等地出现了《红木家具》等团体标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也组织编制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指南》等学会标准,但这些标准不能被我国《标准化法》承认,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效能。
原文由 ECHO007(v2769262) 发表:
什么是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编制试点工作全面开展
原文由 雾非雾(mcds) 发表: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不是有行业标准吗?
原文由 WUYUWUQIU(wulin321) 发表:希望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放、管、服”为主线,激发社会团体制定标准、运用标准的活力,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求。
——团体标准数量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社会团体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制定一大批具有竞争力的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影响力明显增强。团体标准化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
——团体标准化工作机制基本完善。社会团体自主制定标准的运行机制更加规范,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监督和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更加健全。
《指导意见》以“放、管、服”为主线,从“释放市场活力、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标准服务”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主要措施,积极营造团体标准宽松发展空间,努力促进团体标准有序规范发展,有力保障团体标准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