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认为,土壤污染的“防”和“治”是辩证关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符合现实的立法原则。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参与起草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也是国内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立法。
湖北省环保厅也算过一笔账,一亩受污染的耕地要达到现行的土壤质量标准,要耗时三四年,花10万元左右。如果乘以全国的受污染土地面积,这一数字将是惊人的。
“好的应当更好,坏的不能再坏。”多次参与土壤污染立法工作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王树义概括自己的主张。
从上述《公报》的数据中,王树义看到的是我国目前应该还有80%左右的土壤尚未受到污染,“保护这80%的清洁土壤才是首要的,其次才是防止现有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这一主张与环保部部长陈吉宁的思路是吻合的。今年3月11日,陈吉宁在答记者问中谈到土壤问题时指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三大任务,排在第一位的正是保护未污染的土地,其后是处理正在污染的土地,管控和修复已污染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