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了清洁土壤行动计划,保护黑土地 筑牢大粮仓!
《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近日出台,力争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区域稳中有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保障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可持续发展。
有区别的土壤保护任务
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存在污染问题。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综合治土、污染担责”的原则,行动计划明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综合防治体系,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为出发点,主要实施中部黑土地核心区综合保护,开展西部地区土壤生态修复,推动东部地区土壤生态功能提升,强化实施土壤分类别、分用途管理,严格重点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抓好土壤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等7类20项任务。
据了解,吉林省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比国家“土十条”新增加了东、中、西部有区别的土壤保护任务,突出“一个核心”,即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抓住“两条主线”,即以土壤安全利用和土壤风险管控为主线,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有区别地保护好“三大区域”,即以提升中部黑土核心区土壤功能、改善西部土壤生态环境,优化东部土壤环境系统为重点,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吉林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旗威表示,行动计划在制定时充分考虑了中部黑土地核心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保障黑土区土壤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将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
更加注重突出本省特点
这个行动计划在保证国家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突出吉林特点,坚持保护优先,实施综合治土,确保任务条目落到实处。
根据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的自身特点,行动计划确定第一是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目标是稳中有升;第二是找准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结合实际,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对耕地和污染地块提出更严格的管控措施。
按照用地类型、污染程度分别提出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措施,针对土壤环境监管重点污染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产粮油大县等。建立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的系统监管体系。
同时,吉林省在保证完成国家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土十条”各项任务措施的目标要求、建设内容、任务量和实施安排,逐级分解任务,将任务落实到行业部门、政府和有关企业。
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行动计划为吉林省土壤环境保护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张旗威介绍说,比如制定并实施2016年~2020年度《全省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土壤培肥、耕地养护等工作。在农安县、榆树市、公主岭市、松原市宁江区等县(市、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程等。
据介绍,2017年,吉林省将颁布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办法》,加强对耕作层土壤剥离保护工作;到2020年,逐步恢复土壤肥力,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到2%以上,耕作层平均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黑土区耕地质量显著提升。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吉林省今后工作重点要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推进立法、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