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wonder99(wonder99) 发表:
我认为没有错啊,你们楼上说不好的仔细看文件了么?其中第六条范围里都谁,你们看了么?(一)检验检测机构内审员;(二)授权签字人;(三)技术负责人;(四)其他与检验检测业务有关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这个没毛病啊,难道你们自己机构里内审员、签字授权人、技术负责人都是高工?都能独挡一面么?反正我见到很多实验室的都是些二把刀,甚至非理工科出身,就是凭借关系上位的,这样的人把整个检测行业的水准都拉低了,培训这些笨蛋有错么?
不要把两个问题混到一起:
1、哪怕是培训一群猪,为什么必须是你协会来统一培训,宪法授予的权利么?
2、检测行业千差万别,你怎么能够保证你培训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能够满足他们实验室的需求?
3、与检测业务有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果这个实验室进行摄谱法分析(光谱分析中的一类),需要摄谱、洗感光板、看谱图、测黑度值,没有三年的工作经验没法上手,你协会给人家怎么培训?现在全国有几家实验室还在进行这样的分析检测工作!
4、凯撒的归凯撒。市场的东西还是要交给市场,现在的培训服务行业发展迅速,进一步规范是正途,但是妄图一家包揽,不现实!也不是一纸文件能约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