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woainiumeng(woainiumeng) 发表:
不要把两个问题混到一起:
1、哪怕是培训一群猪,为什么必须是你协会来统一培训,宪法授予的权利么?
2、检测行业千差万别,你怎么能够保证你培训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能够满足他们实验室的需求?
3、与检测业务有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果这个实验室进行摄谱法分析(光谱分析中的一类),需要摄谱、洗感光板、看谱图、测黑度值,没有三年的工作经验没法上手,你协会给人家怎么培训?现在全国有几家实验室还在进行这样的分析检测工作!
4、凯撒的归凯撒。市场的东西还是要交给市场,现在的培训服务行业发展迅速,进一步规范是正途,但是妄图一家包揽,不现实!也不是一纸文件能约束的!
出发点不一样,现在检测行业乱象丛生,很多小型检测室管理非常混乱。之前河南南阳就报道过一则新闻:一个珠宝玉石检测室,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发现根本没有仪器设备,他们资质认定范围内所需的设备一台都没有,这样的实验室就敢对外出报告,而且还是成批的出。而这样的实验室还不在少数。
提高行业门槛对于搞检测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原来武汉钢铁厂门口的路上到处都是检测矿石的,50块钱一个样。河北的一家钢厂门口C、S一个样60元。试问诸位,这个价格你们的单位能顾的上成本么?更比提人工和设备折旧了。
再回到考试这件事本身,我认为对于签字授权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内审员的培训是很必要的。因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本身就是ISO体系的一种使用方式。现在到处在搞5S、7S以及什么西格玛的体系,无一例外都是培训人。毕竟设备再先进、管理体系再完善都是要依靠人来执行啊!故:
1.培训本身是自愿,协会牵头而已,不存在法律问题。没毛病
2.这种管理人员需要做的事情是运行体系,不同实验室可以分开培训。例如司法的可以单独集中,食品类的单独授课。没毛病
3.培训内容不是技术,而是观念,不是培训实验员,而是培训高层次的管理人员,目的是体系可持续。没毛病
4.本身文件就没有惩罚措施,也没规定其他,自然不存在约束了。而现在ISO体系一年考试四次,每年审核员一大堆,诸位干嘛不批判这个呢?